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1 | 评论:3
【要领】
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受到伤害时,有权选择以合同之债起诉车主,或以侵权之债起诉违法者。
[案例]
2013年6月30日,张和工友租用周的面包车到外地打工。次日上午,该面包车行驶至濮阳市区时,与前方韩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张某等人受伤。周立即将张某等人送往医院抢救,后转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周某与韩发生私情,导致交通事故未得到交警部门处理。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张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500元。
[不同意]
本案审理过程中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周某与韩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租车使用者张某受伤。因周与韩之间的事故不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双方协商解决后不能确定责任,故应予以赔偿。
另一种观点认为,张与周订立的是口头运输合同。因周某未履行合同义务,将张某安全交付至合同约定的地点,造成张某的损失,周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评论]
法院最终以第二意见判决周赔偿张某各项损失28000元。
本案涉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由于一个违法行为同时具有违约和侵权的要件,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在法律上共同发生。当存在两种竞合责任时,法律赋予受害人选择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提起诉讼的权利。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的主体必须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有违约行为,包括作为违约和不作为违约。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必须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以及损害事实与行为人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当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只能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之一,不可能同时行使双重请求权。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或者合理的期间内,将旅客和货物安全地运输到约定的地点”,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由于旅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张某等人租用周某的车辆进行汽车租赁服务。双方虽未签订书面租车协议,但建立了口头运输合同,周某有义务在约定期限内、以约定方式将张某等人运送至指定地点。若周某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张某等人运送至约定地点,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张等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提起违约诉讼。同时,周某在为张某等人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时,未谨慎驾驶汽车,自身过错造成张某人身伤害。根据上述规定,周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因此,本案构成典型的违约和侵权责任诉讼。张等人可以选择向违约责任诉讼或者侵权责任诉讼中的一方提起诉讼,且只能向其中一方提起诉讼。
(作者单位:华县人民法院)
本文标签: 租车出车祸撞到人需要自己赔偿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萌人美妆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