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7 | 评论:1
作者单位:北京英泰律师事务所
[案例回放]
林三岁时,父母离异,随母亲定居,而父亲仍在H市的煤矿工作。此后,林与父亲失去了联系。
2020年,林和母亲回H市探亲。在与亲戚的交谈中,林只知道,2018年初,父亲在工作中意外去世,单位给了130万元的赔偿金,其中40多万元给了林。当时单位联系不上林的母亲,就把钱交给林的爷爷奶奶保管,并与林父亲的四个兄弟签订了担保协议,承诺联系林时归还这笔钱。
得知这个消息后,林找到爷爷奶奶,要求自己赔偿。爷爷奶奶告诉她,补偿款已经花完了。林将爷爷奶奶和几个叔叔告上了法院,理由是她几个叔叔当时签了保管钱的担保协议,现在看属于失职。
某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中,林某依法对其父亲的死亡赔偿金享有合法权利,其祖父母占有该赔偿利益,致使林某遭受损害。法院判决被告爷爷奶奶返还林赔偿款40余万元,几个叔伯承担监护过失责任。
判决生效后,林的祖父母未履行法定义务。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对林爷爷奶奶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补偿款一部分支付给了林的两个叔叔,一部分被提取。对于这笔钱的去向,林的爷爷奶奶和几个叔叔都说不清。因此,法院采取了财产拍卖、冻结工资等强制措施。
[英泰律师法学理论]
北京瀛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给个人的合法财产”;“死亡时的遗产”是指“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同意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困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批复》([2004]何敏仪字第26号),空困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而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赔偿金。获得空难死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而不是死者。因此,空难死赔偿金不应认定为继承。
结合本案,父亲因公死亡后单位给予林的赔偿金虽不属于遗产,但林本应享有具有排他性个人性质的法定赔偿金,故有权向无权占有人追偿。
[盈泰律师提醒]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而是对受害人近亲属的具有个人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
本文标签: 父亲车祸赔偿款出嫁女儿有份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法科技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