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0 | 评论:3
开着商务车大摇大摆的把摩托车上了车拉走,两个茂名男子刘和柯偷车的操作太大胆了!但是,无论两人的犯罪手段多么“巧妙”,都逃不过政法机关的打击!近日,茂名茂南法院依法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均获刑。
刘和柯年龄相仿,又无一技之长,想不劳而获。2020年7月25日,两人合伙在茂南区某宿舍小区盗窃摩托车一辆。得手后,刘竟然想到了“升级”犯罪手段。2020年11月8日,刘驾驶商务车搭载柯某至茂南区某小区门前停车处,共同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摩托车抬上商务车并拉离。同月23日,两人再次以相同方式在不同小区盗窃两辆摩托车。
发现车辆被盗后,多名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缜密侦查,警方于2020年底至2021年初将柯某、刘某抓获。他们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从轻处罚。经鉴定,4辆被盗摩托车价值共计19748元。
法院认为,刘某与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谋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两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在罚金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处罚。鉴于刘、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柯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同时,法院决定没收刘用于作案的商务车,并判令其共同赔偿车主相应损失。
文/广州日报新华城记者:关嘉瑜通讯员:何松福、陈怡真
广州日报新华城市编辑:杨洪权
本文标签: 判盗窃罪成立以后还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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