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2 | 评论:2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为了保养
拥有合法权益或社会福利
并且和别人有轻微的争吵。
但是,对方突然死亡等。
当事人意想不到的后果
行为人对损害结果负责吗?
上海奉贤法院
前几天审理了一个相关案件。
两个邻居就停车问题发生了争执。
突发心脏病猝死。
家庭成员把另一方卷入争吵
去法院。
年近七旬的荀阿婆是奉贤区西毒街道某村的居民。去年11月28日早上8点左右,荀阿婆发现她的邻居,村里的一个租户,把车停在两栋房子之间的巷子里。
巷子是居民的出行通道,另一端连接的一条小河,也是小区的消防取水点。于是,荀阿婆让邻居王某把车挪开,两人吵了起来。
之后,王将车辆移走。8时40分左右,荀阿婆路过王某家门口,双方因之前停车发生口角,王某被路过的老乡劝说回屋。
几分钟后,王突然感觉身体不适,摔倒在地。他的老乡拨打了120。经抢救无效,王于10时45分死亡。经鉴定,王死亡的直接原因为猝死,促死原因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王的家人认为:
荀阿婆与王某发生争吵,直接导致王某突发心脏病死亡,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并将荀阿婆起诉至奉贤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赡养费、扶养费等90余万元。
法院认为:
死者王某的车辆停放位置确实阻碍了巷子的通行,被告作为邻居劝阻没有错。即使双方发生口角,持续时间也很短,过程中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被告的劝阻行为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此外,虽然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不存在侵害王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错。故被告对王的死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奉贤法院民事庭副庭长林庆强告诉记者,荀阿婆和死者王某平时交往不多,对王某有心脏病,所以荀阿婆无法预知。再加上双方只是口角,荀阿婆也很难预见王死的结果。
对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官以“蝴蝶效应”作为类比。老太太与死者的争吵就像一只“扇动翅膀的蝴蝶”,王的死就像一场风暴。两者之间可能存在某种联系,但从法律上讲,两者在因果关系链条上相距甚远,很难要求“这只蝴蝶”为“这场风波”承担责任。
宣判后,王某提出上诉,上海一中院认为,虽然鉴于王某自身的心脏病史,不排除口头争执可能是心脏病发作的诱发条件,但考虑到王某不满40周岁,一般人难以预见与其发生口头争执可能导致其猝死的严重后果。
另一方面,王在知道自己有心脏病史的情况下,在日常生活中尽量保持情绪稳定。但其因停车问题与荀发生争吵,导致患病,自身有过错,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芳提醒:
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有一个沉稳的心态。
易受争议。
尤其是心脏病患者。
更多的是为了减少情绪波动。
小摩擦,大生活。
事后发酵
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大多数人同意法院的判决。
想不到王不仅是先错了
但也要对自己的疾病负责。
但也有少数网友认为
奶奶,作为吵架的一方。
也有一定的责任。
有网友说
当事情发生时,你应该冷静。
双方都应该退一步。
你的朋友是怎么想的?
大家留言讨论吧。
转自:案例聚焦(记者:张浩霞)
来源:新闻广场
本文标签: 车祸撞伤人50万够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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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穿越火线
2022-03-14 00:27:21 回复
赡养费、扶养费等90余万元。法院认为:死者王某的车辆停放位置确实阻碍了巷子的通行,被告作为邻居劝阻没有错。即使双方发生口角,持续时间也很短,过程中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被告的劝阻行为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此外,虽然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
傻乐
2022-03-14 01:26:06 回复
停在两栋房子之间的巷子里。巷子是居民的出行通道,另一端连接的一条小河,也是小区的消防取水点。于是,荀阿婆让邻居王某把车挪开,两人吵了起来。 之后,王将车辆移走。8时40分左右,荀阿婆路
渣男惑心
2022-03-14 06:15:20 回复
为,虽然鉴于王某自身的心脏病史,不排除口头争执可能是心脏病发作的诱发条件,但考虑到王某不满40周岁,一般人难以预见与其发生口头争执可能导致其猝死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王在知道自己有心脏病史的情况下,在日常生活中尽量保持情绪稳定。但其因停车问题与荀发生争吵,导致患病,自身有过错,故驳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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