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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意外会发生。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边肖刚刚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电话那头寒暄过后,朋友提到了他叔叔的不幸。我的朋友和叔叔在深圳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前天下午,舅舅在小区清理垃圾时被一辆货车撞倒。送医院后不治身

意外会发生。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

边肖刚刚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电话那头寒暄过后,朋友提到了他叔叔的不幸。

我的朋友和叔叔在深圳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前天下午,舅舅在小区清理垃圾时被一辆货车撞倒。送医院后不治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全责。目前,该司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由于事发突然,舅舅一家还处于极度震惊的状态,还没有从悲痛中解脱出来。但是如何处理大叔的事情,就悄悄地摆在了他们面前。

物业公司领导找他们谈赔偿。商量的方案是物业公司只赔偿5万元。领导说,如果家属对这个方案有异议,公司暂时没有其他方案。他还建议,后续家属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判多少,法院就判多少。

当然,朋友们对这个方案有异议,只出5万。这不是欺负人吗?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谈判时无法表达明确的意思。我回来后,家里人想找人问问,电话就打过来了。

事实上,我国法律对此类案件如何处理有明确规定。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家属可否得到双倍赔偿?)

根据2020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 而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赔偿权利人主张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规定,翻译成白话就是:劳动者因工伤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可以通过社保申请工伤保险;同时,伤害或者死亡是由工作单位以外的人造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这个人赔偿损失。

那么有人要问了,像大叔这种死亡的情况,家属不是可以要求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第三方赔钱吗?难道没有可能获得双倍赔偿吗?

这个问题司法机关早就发现了。2006年,新疆高院给最高法院发来请示报告,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最高法院对此作出了明确答复,命名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或者其亲属因第三人原因受到工伤,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问题的批复》([2006]12号)。

最高法院在该批复中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第三人原因受到工伤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后,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可见,在性质上,工伤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和公民社会基本保险。其目的是确保在工作中遭受事故的员工能够得到医疗和经济补偿。受害人对第三人的侵权赔偿请求权可以与其工伤保险待遇并存,二者之间存在互补关系。但是,赔偿权利人主张的同一赔偿项目不能获得双倍赔偿,只能对不同的赔偿项目享有赔偿权。

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可以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项目向侵害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他们之间在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贴等项目上是有竞争的。竞合的项目不应该是“双补”,不同的项目应该是“互补”。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以支持!

因此,在朋友叔叔死亡的情况下,朋友可以向其雇主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当然,具体数额要由工伤保险的社会机关来确定。而且类似这种工伤保险与侵权事故“重合”的案件,一般以第三人民事赔偿为主,工伤保险赔偿为辅。

当然,由于《工伤保险条例》赋予了各省处理具体问题的权限,各省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立法。

如浙江省制定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第三人追偿,也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先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赔偿金额低于其依法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差额部分。

职工直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有权在职工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工伤职工应当配合追偿。

法律、行政法规对第三人造成的工伤赔偿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下面小编以表格的形式列出了本次死亡事故可能获得赔偿的赔偿金额标准。

1、死亡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

项目

标准

丧葬费

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的总额计算。

作为配偶的生活费用

根据被扶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应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计算,按照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

按照当地法院认可的标准。

其他合理费用

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医疗费

根据医疗费用发票计算

2、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项目标准:

项目

标准

丧葬补贴

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叠部分,不予补偿)

丧亲补贴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分配给职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受抚养亲属的核定养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具体标准应参照地方立法)

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

48个月至60个月,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具体标准要参考地方立法,比如广东立法规定“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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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交通赔偿后公司还要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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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雪花落下

    雪花落下

    2022-03-14 00:34:32    回复

    也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先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赔偿金额低于其依法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差额部分。职工直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基金

  • 黄昏起风了

    黄昏起风了

    2022-03-14 06:44:14    回复

    的方案是物业公司只赔偿5万元。领导说,如果家属对这个方案有异议,公司暂时没有其他方案。他还建议,后续家属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判多少,法院就判多少。当然,朋友们对这个方案有异议,只出5万。这不是欺负人吗?但由

  • 风吹尘飞

    风吹尘飞

    2022-03-14 01:20:32    回复

    的,按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计算,按

  • 巩学芳树

    巩学芳树

    2022-03-14 00:12:17    回复

    哇/嚯/害/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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