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8 | 评论:2
据媒体报道,亨利的前女友陈露因索要分手费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上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前,歌手亨利的前女友陈露在网上向亨利投诉,要求高额分手费,引发关注。陈露被捕的消息一出,再次登上热搜榜首,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提出这样的困惑:通过在网上发帖的方式向分手费施压,是否合理合法?如何界定协商分手费和敲诈勒索的区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法官马建波分析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构成要件。
如何认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罪
(1)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平台,采用威胁或者要挟他人的方法,使被害人基于恐惧或者在一定压力下,被迫交付财物。
在我们目前看到的众多热门事件中,很多都是行为人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受害人的负面消息,舆论开始发酵,使受害人陷入恐惧或某种压力之中。行为人以删除负面新闻为由,主动联系被害人索要财物。
(2)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区分敲诈勒索和依法维权的关键。依法维权,就是要善于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认同的三个维度
那么,维权行为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罪的红线在哪里?
(1)行为人维护的权利是正当的。
所谓的感情赔偿费用,比如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义务支付,是否支付完全是自愿的,法律不干涉。
(2)行为人维护的权利有合理的范围。
行为人虽有正当债权基础,但如果以私力救济在网络平台发布受害人不雅照片等负面信息为由,要求对方支付数倍于正当债权的款项,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3)行为人维权的手段有必要的对等限制。
作为私力救济的手段,需要在合法权利的基础上对该手段进行限制。比如,行为人为了拿回5万元欠款,以伤害被害人亲属的生命相威胁,索要数倍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手段不正当,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得益于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个人舆论的领域在不断扩大。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市民,情侣分手演变成网上骂战的情况屡见不鲜。或许一个网上的声音,可能会在全民参与下,变成一个热点事件。
马建波建议,在这种舆论生态下,情侣分手还是要理性,牢记网空外有不合法的地方,突破法律底线最终会导致苦果。作为一个合格的网民,要正确对待热点事件,保持冷静的态度,坚持客观的立场,不要人云亦云。
(来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资料来源:Dongfang.com
本文标签: 流产要求赔偿算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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