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0 | 评论:1
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怎么办?
2016年10月14日,借给朋友林现金5万元,并写下借条,借条上未写明还款日期。2019年,因家里急需用钱,盛找到林某,要求林某归还欠款,林某不予理会。盛某该如何追回借款?[法律分析]
既然盛和林在借钱后都写了借条,说明他们之间的借款合同已经成立。由于借条中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盛某作为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收回其全部借款,蔡林应当及时分担其还款义务。本案中,2019年盛要求林某还款,意味着盛的债权自此被林某非法侵害。因此,只要蔡晟在未来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他的权利,人民法院就应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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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民法》第51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不知道合同的内容。根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邀请股份公司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188条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超过二十年的权利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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