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8 | 评论:1
作者:陈启文,广州王有柏婚姻律师团队律师。
我们知道,在没有书面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讨论财产交易,婚后产权变更可以通过夫妻书面协议约定,协议包括夫妻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如果其中一方死亡,还会涉及继承问题。无论是婚姻还是继承,涉及最多的财产就是房产。当一方按照约定或者通过继承取得财产所有权时,另一方在办理财产过户手续时会产生不同的费用。那么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费用呢?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我需要交契税吗?那么缴纳的税费比例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来看看2021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本文重点:财产赠与和继承的涉税问题
(一)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之间的房地产赠与类型
2.本表涉税事项不包括非直系亲属的财产无偿赠与或遗赠;
3.此表格仅适用于房地产为住宅用途且房地产为非住宅用途的情况。
(二)非直系亲属之间财产赠与的类型
2.本表格只适用于物业用途为住宅而物业用途为非住宅的情况。
(三。夫妻间财产赠与和继承的类型
结论:无论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属变更,还是通过继承取得的财产,都不征税。本文旨在让读者更好地了解房地产的涉税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表格(三)夫妻间财产赠与和继承类型相关的具体法律法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方式继承土地、房屋的所有权;......。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优惠政策衔接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第一条规定,因夫妻离婚导致土地、房屋权属发生变化的,免征契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通过离婚、财产分析分割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置,对因离婚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个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货物销售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下列情形无偿捐赠房屋产权,对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本文标签: 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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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追风人
2022-03-12 18:49:58 回复
登记)(转让赠与登记)指南》汇总整理而成。它是区域性的,只适用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房产捐赠。其他地区涉税问题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2.本表格只适用于物业用途为住宅而物业用途为非住宅的情况。 (三。夫妻间财产赠与和继承的
江畔浓雾
2022-03-13 00:20:05 回复
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货物销售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1)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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