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9 | 评论:2
男方因病去世,其长期居住的姑姑赵女士拒绝继承男方名下的一套房屋。因此,赵女士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
7月28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据了解,此案是北京首例遗产管理人案。
赵,男,1988年出生,独生子女。他的父母去世后,他与他的姑姑赵女士和他的家人一起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住宅区。2019年3月凌晨,赵因病去世,留下位于河北香河某小区的房产。
因赵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赵未婚,无子女、兄弟姐妹或法定继承人。按照赵女士的说法,属于《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的“对被继承人扶养义务超过继承人的人”。
当赵女士在2020年注册转会时,被拒绝了。她说,相关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赵生前没有立遗嘱,“需要拿到法院判决书和还贷证明才能办理。”
赵女士了解到,根据《民法》第1145条规定,朝阳区民政局是法定遗产管理人。而且赵生前也有遗愿,涉案房屋由他继承。故以继承纠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继承人赵名下的全部房产归其继承。
庭审中,民政局称,赵某生前未接受民政局的救助和管理,死后其居住的街道也未将赵某死亡的情况告知民政局,对赵某的债权债务也不知情,因此对遗产管理人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不是民政局不履行职责,而是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成了遗产管理人”。
其认为,未经法定程序指定,赵女士以民政局为被告,要求继承涉案房屋,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此外,民政局也无法确认赵的遗愿。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所涉房屋与赵女士有直接关系。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民政局是否为赵的遗产管理人;赵女士是否是一个比继承人更支持被继承人的人;有没有依据让继承被继承人赵名下的全部房产?
对于焦点问题,双方进行了证据质证。但由于需要补充相关证据,需要申请证人出庭,案件将择日再审。
庭审结束后,赵女士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她的侄子赵从小体弱多病,十几岁得了糖尿病,后来又出现尿毒症和心力衰竭。“他母亲2004年去世,父亲2009年去世。他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一直和我住在一起。我支付食物、衣服、日常生活和医疗费用。”
她说,为了能让侄子将来成家立业,她自费在河北香河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赵的名下。“首付12万,贷款30年,月供1700多。”目前房子正在出租,收入主要用于物业费等支出。
赵女士希望通过诉讼解决房屋过户问题。
北京朝阳民政局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要明确民政局是遗产管理人,需要一个特殊的程序。如果民政部门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如果赵女士有异议,可以再次提起相应的诉讼。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宋霞
编辑/叶晚
本文标签: 遗产官司起诉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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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扛不住你的诱惑
2022-03-12 22:47:07 回复
遗产管理人案。 赵,男,1988年出生,独生子女。他的父母去世后,他与他的姑姑赵女士和他的家人一起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住宅区。2019年3月凌晨
因帅入狱
2022-03-12 16:54:45 回复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所涉房屋与赵女士有直接关系。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民政局是否为赵的遗产管理人;赵女士是否是一个比继承人更支持被继承人的人;有没有依据让继承被继承人赵名下的全部房产?对于焦点问题,双方进行了证据质证。但由于需要补充相关
就爱浪
2022-03-12 22:26:15 回复
的“对被继承人扶养义务超过继承人的人”。当赵女士在2020年注册转会时,被拒绝了。她说,相关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赵生前没有立遗嘱,“需要拿到法院判决书和还贷证明才能办理。”赵女士了解到,根据《民法》第1145条规定,朝阳区民政局是法定遗产管理人。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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