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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基本情况]2004年至2005年,被告人梁X以开发商品房为名,收取23人预付款2万元至4万元不等,共计68万元。梁X与被害人约定了楼层和户型,并出具了盖有“X建筑公司”和“梁X”的收条。梁X收到款项

[基本情况]

诈骗罪判了刑还用还钱吗(案发前已经归还被害人的诈骗数额,应从诈骗数额中扣除)

2004年至2005年,被告人梁X以开发商品房为名,收取23人预付款2万元至4万元不等,共计68万元。梁X与被害人约定了楼层和户型,并出具了盖有“X建筑公司”和“梁X”的收条。梁X收到款项后,一直没有建房,也没有归还预付款。被害人多次向梁X索要住房,但梁X以各种理由拒绝。2006年1月,梁X携款潜逃,2011年8月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此外,2005年3月、10月,被告人梁X以经营资金不足为由,向李某某借款10万元,归还1.8万元后,携余款潜逃。

[判断结果]

梁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判断理由]

1.关于梁X收取23人购房预付款行为的定性问题。

二审改判被告人梁X构成诈骗罪,理由如下:一、合同诈骗罪属于刑法第三章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保护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交易秩序;诈骗罪属于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本案中,对于被告人梁X以开发商品房为名骗取他人预付款后逃匿的行为的处罚,由于梁X在收受钱款后并未进行任何房地产开发和房屋买卖,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挽回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其次,诈骗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合同诈骗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其社会危害性的主要特征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本案中,被告人梁X打着“房屋买卖”的旗号收取他人房屋预付款后,根本没有开发建设房屋,其目的只是为了骗取他人财物,故其侵犯的客体是受害人的财产权,而不是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区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欺诈是否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合同诈骗的手段仅限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不能随意扩大,而应仅限于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不能因为有合同要件就界定合同诈骗罪。本案中,虽能证明梁X与被害人约定了楼层、户型,并出具了盖有“X建筑公司”和“梁X”印章的收条,但梁X与被害人并未对所购商品房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购房约定不明确、不唯一。房子是一种重要的谋生手段。与普通商品不同,买房时并没有具体明确的约定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比如房价、履约期限、地点等。无法确认被告人梁X与被害人之间的约定,无法成立合同,也无法确认被告人梁X实施的欺诈行为是在签订和履行购买商品房合同的过程中。因此,梁X实施合同诈骗的证据不足。

2.关于如何认定梁X诈骗李某某的钱款数额?

诈骗数额的计算和认定必须具体分析,区分诈骗罪的数额、对被害人的处罚数额和被害人被骗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诈骗的定向数额是指诈骗犯罪所指或者直接涉及的金钱、物品的数额,是行为人追求的目标数额,反映了行为人主观希望达到的犯罪规模,反映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从行为人的主观角度考虑的。总的来说,更多的是量刑的意义。被害人处分(交付)的财物数额,是指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诈骗行为而处分(交付)的财物数额,反映被害人被骗的程度。被害人的损失数额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实际遭受的财产损失数额,从被害人的角度考虑,包括直接损失数额和间接损失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19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应当按照行为人实际诈骗的数额认定诈骗数额,可以考虑将合同标的的数额作为量刑情节;对于多次实施诈骗,下次返还前一次诈骗财物的,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扣除案发前已经返还的数额,未返还的数额应当按照实际数额认定,量刑时可以认定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发布的《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规定,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数额时,应当按照行为人实际诈骗的数额计算。

诈骗罪属于索取罪。主观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既遂的情况下,行为人已经达到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应当选择最能体现诈骗罪本质的数额。这时候收入的多少最能体现其本质,也容易识别。

故本案中,被告人梁X骗取被害人10万元,但在案发前返还被害人1.8万元。以诈骗罪对梁X量刑时,应按实际8.2万元量刑。

案例索引:(2012)14号14号。

本文标签: 诈骗罪判刑还要还钱为什么还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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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我是很花心但我只爱你一人

    我是很花心但我只爱你一人

    2022-03-12 21:12:32    回复

    照行为人实际诈骗的数额计算。诈骗罪属于索取罪。主观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既遂的情况下,行为人已经达到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应当选择最能体现诈骗罪本质的数额。这时候收入的多少最能体现其本质,也容易识别。故本案中,被告人梁X骗取被害人10万元,但在案发前返

  • 人帅鸡巴大

    人帅鸡巴大

    2022-03-12 22:56:25    回复

    数额?诈骗数额的计算和认定必须具体分析,区分诈骗罪的数额、对被害人的处罚数额和被害人被骗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诈骗的定向数额是指诈骗犯罪所指或者直接涉及的金钱、物品的数额,是行为人追求的目标数额,反映了行为

  • 小熊历险记

    小熊历险记

    2022-03-13 00:25:07    回复

    本质的数额。这时候收入的多少最能体现其本质,也容易识别。故本案中,被告人梁X骗取被害人10万元,但在案发前返还被害人1.8万元。以诈骗罪对梁X量刑时,应按实际8.2万元量刑。案例

  • 凌辉贞竹

    凌辉贞竹

    2022-03-12 15:38:00    回复

    天呐,可怕

  • 郑翰美云

    郑翰美云

    2022-03-12 15:38:00    回复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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