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0 | 评论:3
近日,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编造建设工程、伪造合同、印章,以交定金为名诈骗三案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020年6月,孙某某虚构济宁市任城区某物流产业园、嘉祥县某高精尖化工厂,联系刘孟(化名)等3名被害人,自称负责厂房、管架立柱底座建设,询问是否合作。
孙某某告诉被害人,需要交2万元押金才能工作,工作两周后会退钱。被害人信以为真,通过微信共同出资给孙某某,并签订了工程合同。转账后,孙某某以汛期为借口,一直在下雨,无法施工。后孙某某又编造管架墩工程量增大等理由,多次骗取被害人共计75000元。
在此期间,被害人经常电话联系孙某某,询问施工情况。孙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约定9月中旬一起去工地查看情况。然而,约定时间过后,孙某某却失联了。受害人无奈前往孙某某所说的工程所在地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相关工程施工。
2020年7月开始,尝到甜头的孙某某实施了第二次诈骗。
孙某某与被害人张(化名)同做技术员数年,相识已久。
孙某某虚构济宁市太白湖区某小学和山东某化工公司两个项目,并自称其叔叔是监理公司,负责相关工程事务。孙某某告诉张,小学工程需要交10万定金,化工厂需要交30万定金才能开工,他可以先拿出13万。
被害人信以为真,将剩余的27万元定金转给孙某某,并签订了工程合同。转账后,孙某某以各种理由推掉了项目。被害人见状,要求与孙某某自称的叔叔见面。孙某某拒绝了。
同年9月,被害人感觉被骗后,要求孙某某退还押金,否则报警。孙不得不承认这个项目是虚构的,合同也是假的。但此时孙某某已将骗取的存款挥霍得差不多了,忍痛将7万元退还给被害人。
前两次诈骗过程中,孙某某第三次故伎重演。
2020年8月,孙某某用化名带着伪造的招标文件和图纸等工程资料与被害人付(化名)见面。孙某某自称是某集团老板的儿子。他的父亲在山东一家化工公司的建设中持有51%的股份。工程中的消防水池和车间都分包给了自己。如果入职,要交15万定金,签正式合同。
月底,孙某某以不交定金就将工程交给他人为由,骗取被害人微信转账1万元,并称剩余14万元可在签订合同后转账。
一天晚上,在双方即将签订合同的时候,受害人没有轻易上当,而是把合同拍了下来发给我公司熟悉项目的员工。员工发现合同上的印章有误,但被害人并未将剩余定金交给孙某某。之后,受害人找到山东某化工公司法人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对方的答复是根本没有孙某某所说的项目。
被害人知道被骗后,在未告知孙某已报警的情况下,一直催促孙某返还1万元。孙某某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违法犯罪,不想把事情闹大,所以把钱退了。
2020年9月下旬,孙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对编造工程、伪造合同、印章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年12月,该案移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孙英秀受理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案件证据,并对孙某某进行了讯问。孙某某归案后虽对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讯问时向公诉人供述的诈骗金额和退赔金额与两起案件被害人的陈述不一致,翻供。
孙某某辩称,第一案诈骗金额为8.5万元而非9.5万元,另外1万元是向其中一名被害人借的钱。第二次诈骗后,退还了74200元,而不是70000元;最后一次,没有诈骗,也没有要15万的押金。成功并返还的1万元是被害人主动转账给自己跑腿。
讯问结束后,检察官重新整理了转账记录、存款交易明细、微信聊天记录、被害人陈述等。参与了三起案件,试图解决案件中的分歧。
检察官经过仔细调查发现,在第一个案件中,孙某某向某被害人借款一万元的事实并不存在。实际是各被害人共同换钱转给孙某某,故诈骗数额应认定为9.5万元。
在第二起案件的证据材料中,检察官仔细查看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孙某某开脱的4200元诈骗款,其实是归还的借款。在诈骗过程中,孙某某向被害人借款5000元,分两期还款4200元。至今800元仍未还,这也与被害人的说法相印证。因此,这4200元与本案无关。
面对孙某某供述的第三起案件的犯罪事实,检察官不敢有丝毫马虎。根据受害人的报案和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诈骗事实比较清楚,从头到尾展示了受害人被骗的过程,并在交了一万元后与我司员工核实真伪。此外,通过对证据的梳理和分析,公诉人认为,被害人未告知孙某某已报案,孙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返还1万元,不应计入诈骗数额。
经审查,检察官最终认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9.5万元,另有14万元未果,属于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孙某某已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在五年以内的。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有罪判决。
(文中受害者均为化名)
新闻来源:正义网
本文标签: 诈骗罪判刑还要还钱为什么还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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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刺客信条
2022-03-11 10:10:31 回复
而非9.5万元,另外1万元是向其中一名被害人借的钱。第二次诈骗后,退还了74200元,而不是70000元;最后一次,没有诈骗,也没有要15万的押金。成功并返还的1万元是被害
沉沦娇妻妲己
2022-03-11 11:27:48 回复
,他可以先拿出13万。被害人信以为真,将剩余的27万元定金转给孙某某,并签订了工程合同。转账后,孙某某以各种理由推掉了项目。被害人见状,要求与孙某某自称的叔叔见面。孙某某拒绝了。同年9月,被害人感觉被骗后,要求孙某某退还押金,否则报警。孙不得不承认这个项目是虚构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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