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2 | 评论:1
服务员从刘大姐遗忘在酒店的包里拿走8000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考虑很多因素。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即:中国传统刑法理论的四要件体系。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受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比如:财产关系。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具体表现。比如:盗窃、危害后果等。
犯罪主体: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危害行为或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
犯罪构成是一个特殊的技术概念。一般可以认为是:刑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所要求的违法行为类型。也就是说,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特定犯罪的要求。定罪的过程是对犯罪嫌疑人行为进行深入分析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为什么说酒店服务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原因如下:
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代为保管,数额较大拒不归还;或者非法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盗窃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服务员不构成侵占罪。服务员把钱从包里拿出来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包是谁丢的,因为他把钱拿出来之后,还放了一叠餐巾纸,为了掩盖钱少的时候失主发现,所以用餐巾纸补了空房8000元。
显然,如果他认为这是某人丢失的包,他不会用餐巾盖住它。可以解释为酒店服务员的主观故意不是捡别人丢的包占为己有。他的目的是偷包里的现金。因此,从主观上讲,服务员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数额较大,故酒店服务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后来服务员坦白了自己的行为,退还了8000元现金,属于事后悔罪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然后刘姐真的把包忘了,本质上是别人的忘事。为什么她拿遗忘物,却构成盗窃罪?这是因为酒店服务员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都是为了盗窃财物。定罪时需要分析的是行为人的主客观两方面。至于刘姐的包是否遗忘,对酒店服务员的行为性质没有影响。
本文标签: 偷盗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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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爱挑食狗子
2022-03-12 19:44:00 回复
系。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具体表现。比如:盗窃、危害后果等。犯罪主体: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危害
棒棒糖砸你
2022-03-12 23:22:44 回复
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然后刘姐真的把包忘了,本质上是别人的忘事。为什么她拿遗忘物,却构成盗窃罪?这是因为酒店服务员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都是为了盗窃财物。定罪时需要分析的是行为人的主客观两方面。至于刘姐的包是否遗忘,对酒店服务员的行为性质没有影响。
小猪王子
2022-03-12 16:37:15 回复
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比如:财产关系。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具体表现。比如:盗窃、危害后果等。犯罪主体: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危害行为或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犯罪构成是一个特殊的技术概念。一般可以认为是:刑法规定
四虎归山
2022-03-13 01:33:51 回复
主观方面。犯罪客体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受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比如:财产关系。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具体表现。比如:盗窃、危害后果等。犯罪主体: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危害行为或危
冷傲痞子
2022-03-12 17:09:16 回复
的要求。定罪的过程是对犯罪嫌疑人行为进行深入分析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为什么说酒店服务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原因如下: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代为保管,数额较大拒不归还;或者非法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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