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9 | 评论:3
昌平区房产纠纷律师:我名下买的房子不回来怎么办?
案例:陈某买不起房子。他让朋友顾某帮他买房,签了合同,每个月把房贷的钱转给顾某。后因家庭矛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陈某将顾某诉至人民法院。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做了以下回答,供参考。法院可以支持实际购买人的转让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与顾签订的《委托买受人和谈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涉案房屋不属于商品房。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故法院支持要求顾协助办理涉案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诉讼请求。
如一方同意以他人名义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款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权益,借款人可支持登记人(名人)按合同要求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如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争议,我们只有在相关研究事实清楚,相关诉讼请求有法律理论依据的情况下,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法律的适用和诉讼策略的制定,技术性很强。建议聘请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你相应的建议,为你的房产交易保驾护航。不要盲目维权,浪费权利,让既得经济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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