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0 | 评论:3
请律师维权。
但由于对方工作失误,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可以要求律所赔偿“差价”吗?
在劳资纠纷中
广东一男子被律师“坑”了。
于是他将律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该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2017年8月17日,徐某与其公司的劳动纠纷案中,徐某聘请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其在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委托代理人,合同注明涉案标的约60万元。同年8月23日,徐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5000元。
律师事务所接案后,按照徐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安排律师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向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参加庭审、调解等仲裁活动。
2017年11月24日,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定公司给予徐工伤赔偿及住宿费共计8.4万元,并注明“/s2/]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决书,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徐不服判决,通过前妻任联系律所。任某在这个律师工作的微信群说“请尽快帮徐上诉”徐去法院上诉了还没签字?快15个工作日了”。2017年12月25日,律师事务所在微信群里将《委托书》和《徐投诉书》电子文档发给任,注明“投诉已处理完毕,请在四份投诉书和《委托书》上签字,邮寄给我们”,并回复第二天领取快递。随后,任在微信群向徐询问其向中山法院投诉的进展情况,但律所未回复。2018年1月16日,任询问徐某资料移交法院是否超过时间。律师表示不确定。直到1月22日,任询问此案能否补救时,律所律师回复“可能有难度”。
2018年9月26日,经调解,徐与其公司达成和解。除了之前的8.4万元的赔偿金外,公司还向徐支付了十年伤残津贴差额、十年护理费差额等一次性调解款46万元。
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差额”之后,徐将此事投诉到广州市律协。2019年10月18日,律协通报了徐申诉的处理结果。律师协会审查认为,相关律师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代理投诉人就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协会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
对他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律所复查。徐某也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律师事务所返还律师费5000元,并向徐某赔偿20万元。在他看来,律所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导致其无法进入诉讼程序争取自身合法权益,自身身体也因赔偿不足而没有得到最好的治疗。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应当将收取的5000元返还给徐并进行赔偿。[/s2/]
法院最终认为,律师事务所在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徐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继续要求保护其民事权利,已构成违约。
【/br/】但对于20万元的差价损失,法院认为,劳动报酬仲裁案中,无论是委托代理合同的标的物金额,还是徐主张的赔偿金额,均为徐单方提出,非经法定程序,其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无法确定。故徐要求律师事务所赔偿差价损失20万元,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基于律师事务所的违约行为确实损害了徐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根据劳动仲裁裁决书标的的实际情况、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过错程度等。,一审法院判决该律师事务所酌情赔偿徐某5万元,并退还徐某律师费2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律师追偿。
此后,律师事务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见习记者|钱
本文标签: 怎样找律师才不会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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