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9 | 评论:2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到作出判决的期限,通常称为审限。不同的诉讼类别有不同的审限。
民事诉讼1。第一次审判
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二审
判决的上诉案件: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须经本院院长批准。)
裁定上诉案件:应在30日内二审立案。
3。特别程序
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须经我院院长批准)
选民资格:选举日之前
4。涉外案件
没有上述限制。
刑事诉讼1。第一次审判
简易程序:受理后20天内。
(刑期可能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自诉案件:受理后六个月内。
2。二审
两个月内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检查。人民检察院查阅卷宗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间)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和抗诉的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十)其他可以不计入审限的期间。本文标签: 9点开庭一般多久时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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