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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在福建省莆田市平海镇上林村,2021年10月13日,发生了一起血案:欧金忠杀人,致邻居欧某发两死三伤。顿时,成了舆论热点。有人讨论案件真相,有人思考案件起因,有人指责基层干部不作为等等。作为一


村镇房屋遗产纠纷(农民误以为宅基地私有?从莆田血案看农村土地问题)

在福建省莆田市平海镇上林村,2021年10月13日,发生了一起血案:欧金忠杀人,致邻居欧某发两死三伤。顿时,成了舆论热点。有人讨论案件真相,有人思考案件起因,有人指责基层干部不作为等等。作为一个出身农村,经历过农村宅基地纠纷的“三农”问题研究者,综合分析当地干部群众披露的相关信息,得出一个结论:追根溯源,错误的农村改革措施是误导,造成了土地私有观念,扼杀了农民。

这里的“死”字有两层意思。第一,就本案而言,欧某两死三伤,行凶者已自杀,共杀害三人。其次,它概括地描述了土地私有制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本文的重点是分析第二点,即批判农村土地私有化理论和相应的农村改革措施,尽一个学者的本分,为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做点实事。当然,要说清楚这一点,还得追溯这起血案的根源。


村镇房屋遗产纠纷(农民误以为宅基地私有?从莆田血案看农村土地问题)

几年前,欧金忠被镇政府批准自建房屋,却屡遭欧某发等3名邻居阻挠。另外两位户主的名字分别是欧某贵和欧某勇。这三个邻居阻挠的原因是欧某忠的房子占用了他的土地,其中欧某发自称占了10平方米左右,欧某勇自称占了11至12平方米左右,欧某贵自称占了100平方米左右。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每次欧锦忠开始建房,三个邻居都坚决反对,欧锦忠不得不停工,镇村干部多次调解也没能解决问题。事发后,有人在网上看到欧家漂亮的楼房和欧金家简陋的临时住房形成鲜明对比后,指责镇村两级基层干部不作为。

浙江省义乌市鹤溪路村知名党支部书记何云辉在网络文章中表达了以下观点:莆田血案中,基层干部尽职尽责,不存在不作为的问题。何云辉书记还说,城里人很多不太懂农村人的习惯规矩,就是某户盖房子,邻居都同意盖。我同意何云辉的判断。正因为如此,农村邻里之间才会因为宅基地的分割,宅基地上如何建房(位置、高度、朝向等)而产生矛盾。).因此,农村必须在土地所有权和处置上明确产权,这是政府应该做好的事情。据我所知,这种矛盾一般都是一对一,一对二的情况极为罕见,而欧锦忠同时被三个邻居围攻,更是闻所未闻。

笔者分析,忽略细节,欧锦忠与三邻长期争执的基本原因有两个。欧金忠拆迁的老房子不是从父母处继承的,也不是之前通过合法手续自己建的,而是他姐夫和他姐夫生前赠与的,而且这份赠与并没有得到欧某贵等邻居的认可。第二,欧锦忠不是这三户所在村民小组的集体成员,也就是说,在农村改革之前,欧锦忠和这三户不在同一个生产队。


村镇房屋遗产纠纷(农民误以为宅基地私有?从莆田血案看农村土地问题)

很多人会问:这两点的原因是什么?我想告诉读者,尤其是相关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两点太重要了,包括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以及农民对这一制度的理解和认同。欧锦忠的楼被封了。从根本上说,是他触犯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赋予这三户的基本权利,甚至是这三户所在村民小组全体农民的权利。笔者至少有90%的把握,如果这三户所在的村民小组所有的户主都投票的话,至少有90%的户主不同意欧锦忠在这里拆旧建新,对欧某贵死去的哥哥充满怨恨,而且很有可能有部分户主抱怨欧某贵当初没有照顾好哥哥,“引狼入室”。希望当地知情人士看完这篇文章后能披露相关信息,并验证作者猜测的准确性。

作者的坚持,是基于中国农村土地绝大多数归村民小组所有。这是毛泽东同志在创建人民公社时留下的制度,是现行宪法第十条规定的。因此,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将农业土地承包给农民,批准农民占用宅基地,都是由村民小组进行的。欧金忠不是这个村民小组的成员,应该不会在这个村民小组建房。如果他想在这里建房,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这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同意。他应该是向自己的村民小组申请了宅基地(他在那里有没有宅基地未知)。也就是说,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在于村民小组,即原来的生产队,而不是行政村,即原来的生产大队,更不是乡镇,即原来的人民公社。于是,镇村干部来调解欧金忠和邻居的纠纷。他们说的没用,老百姓也没“鸟”他们。


村镇房屋遗产纠纷(农民误以为宅基地私有?从莆田血案看农村土地问题)

有人会说,欧某贵的哥哥去世前把房子给了欧锦忠,别人无权干涉。这是事实。所以,在欧锦忠拆老房子之前,他和三个邻居相安无事。但笔者轻率地猜测,当时欧锦忠和邻居的关系不会很好,“别人占了喜鹊窝”的心理暗示,已经让邻居甚至村小组的每个人都对他另眼相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欧某贵的哥哥只拥有和处分房屋,即地上物,不拥有宅基地的“土地”,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欧锦忠杀身之祸的根源在于,他以为凭着姐夫的赠与,他有权处置这块“土地”。但他错了。是他姐夫给了,收了他的“私”,违法不算。他不是通过合法程序加入这个村民小组的。他在这里一直是个局外人。

可能有人会问,难道当地农村干部不知道欧金忠和姐夫的私人关系是违法的吗?笔者认为,年轻干部应该不知道,或者隐约感觉到,但又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即使说了也改变不了什么。《湄潭实验》1987年(我又抢到了!)作为经验推广后,农村地区开始了土地私有化的进程。湄潭实验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的一个关键操作方法,就是利用原人民公社体制下“三级所有制”产权不清的制度缺陷,将土地的集体所有者由村民小组变更为行政村,再以“承包地和宅基地永久固定到户”的名义进行土地私有化。但是宪法没有改变,农民仍然承认毛泽东创立的“以团队为基础”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导致乡镇和行政村干部处理类似的土地纠纷非常困难。

这个问题展开需要很长时间。作者在现有的著述中已经讲过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一下。在《乡村振兴的基本理论与应用》一书中,作者介绍了清远的农村综合改革,并记录了西牛镇新城村的案例。这个村是一个完整的村民小组,村民之间为了宅基地和承包地发生过多次矛盾。村里自发改革,村民民主讨论,家家户户都认可土地归集体所有,公平分配,科学管理。由此,村里上下团结一心,共富共乐,在脱贫攻坚战打响前多年就为这一群体的贫困户盖起了新房,成为党的十八大后清远市委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实践基础。


村镇房屋遗产纠纷(农民误以为宅基地私有?从莆田血案看农村土地问题)

无论农村改革怎么改,土地集体所有制都不能变。这是党中央划定的农村改革底线,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一些重量级人物在那里白纸黑字地写着提倡土地私有制。即使在主张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学者和官员中,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也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作者的一贯观点是,围绕满足生活在农村的农民的利益来讨论是非,并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方法论上达成共识。

莆田血案让笔者进一步认识到,私有土地害死农民。血的教训难道不能让那些为“湄潭实验”唱赞歌的人清醒一下头脑吗?!

村镇房屋遗产纠纷(农民误以为宅基地私有?从莆田血案看农村土地问题)


村镇房屋遗产纠纷(农民误以为宅基地私有?从莆田血案看农村土地问题)

本文标签: 遗产纠纷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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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山野星星

    山野星星

    2022-03-12 11:43:30    回复

    的相关信息,得出一个结论:追根溯源,错误的农村改革措施是误导,造成了土地私有观念,扼杀了农民。这里的“死”字有两层意思。第一,就本案而言,欧某两死三伤,行凶者已自杀,共杀害三人。其次,它概括地描述了土地私有制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本文的重点是分析第二点,即批判农村土地私有

  • 烈火雄心

    烈火雄心

    2022-03-12 19:10:29    回复

    分割,宅基地上如何建房(位置、高度、朝向等)而产生矛盾。).因此,农村必须在土地所有权和处置上明确产权,这是政府应该做好的事情。据我所知,这种矛盾一般都是一对一,一对二的情况极为罕见,而欧锦忠同时被三个邻居围攻,更是闻所未闻。笔者分析

  • 三钱热酒

    三钱热酒

    2022-03-12 14:05:57    回复

    他的土地,其中欧某发自称占了10平方米左右,欧某勇自称占了11至12平方米左右,欧某贵自称占了100平方米左右。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每次欧锦忠开始建房,三个邻居都坚决反对,欧锦忠不得不停工,镇村干部多次调解也没能解决问题。事发后,有人在网上看到欧家漂亮的楼房和欧金家简陋的临

  • 入虎穴得虎子

    入虎穴得虎子

    2022-03-12 18:47:48    回复

    ,有人指责基层干部不作为等等。作为一个出身农村,经历过农村宅基地纠纷的“三农”问题研究者,综合分析当地干部群众披露的相关信息,得出一个结论:追根溯源,错误的农村

  • 农进姣舒

    农进姣舒

    2022-03-12 11:08:32    回复

    下巴掉了

  • 胡茗洁亨

    胡茗洁亨

    2022-03-12 11:08:32    回复

    不气不气抱抱

  • 武希莉毓

    武希莉毓

    2022-03-12 11:08:32    回复

    你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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