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1 | 评论:1
[简介]
老赖赢了官司却拿不回钱,是大多数申请执行人的现状。毕竟老赖在借钱的时候可能已经想好了违约的办法,有的甚至在借钱之前就把财产转移了。但为了保证财产安全,配偶、子女往往成为老赖财产转移的对象。
在执行过程中,常见的是“老赖”身无分文,但其配偶、子女有大量财产,而我们却无计可施。今天跟大家说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老赖配偶子女名下的房产。
[对“老赖”配偶及子女财产的执行]
1。未成年子女名下明显超出其能力的财产
虽然没有收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其名下,应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购房的实际投资人不是登记人,还需要根据实际投资情况来确定房屋的权属,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认定该房产为家庭共同财产。
2。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夫妻共同财产和车辆只登记在一方配偶名下,但这并不能改变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登记在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老赖”的那一半也属于可执行财产,可以通过财产分割来强制执行。
3。老赖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有时是“老赖”欠下的债,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管理,或表达夫妻共同意志。那么该债务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也应该承担还款义务,我们可以起诉其配偶单独还款。
4。向配偶和子女恶意转移财产
根据《民法》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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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拓东友
本文标签: 起诉前多久算财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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