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3 | 评论:1
淘宝买家周是个不到20岁的湖南姑娘。去年,周某用身份信息注册淘宝账号后,开始疯狂下单,一个月内疯狂下单633单。
不像大部分网购用户,收到货后,她没有急着拍个买家秀和评价,而是申请退款,只退不退...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判决周某恶意退款行为明显不符合普通人购物习惯,损害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判决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费用(诉讼费)1万元。
此案被称为淘宝起诉“职业吃货”第一案。
淘宝成功起诉“职业吃货”
去年6月7日至16日,周在淘宝下单289笔,当月申请退款281笔,成功277笔。
尝到甜头后,周又如法炮制。去年7月1日至7月5日五天时间,疯狂下单344笔,之后陆续申请退款343笔,其中成功退款335笔,实际退款金额18842.53元。
这样,相当于一个多月。周共下单633笔,申请“只退款”624次,成功退款612次。
淘宝很快就发现了里面的异常。比如6月12日下单的大部分是灯具和礼品的订单。7月1日大量童鞋是订单,7月4日却变成了墨镜和雨伞。这不是正常的买家行为。
去年12月,淘宝网将周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费用(诉讼费)1万元。
为什么周的退款“成功率”这么高?根据淘宝规则,涉及假货的退款申请只能申请退款。如果假货原因成立,被告无需上传假货证明即可退款。
根据判决书,在随机抽取的5个订单中,周的退款理由完全一致:“商家实际销售的品牌并非描述参数中填写的品牌。这种行为符合淘宝规则和假冒品牌标准,也是品牌描述严重不符。我会给淘宝小二投诉,要求他按照淘宝的规定从货架上扣分!”甚至在退款理由上,连错别字都一样。
根据数据分析,淘宝认为周在下单时明显输入了某一类商品,然后根据搜索结果迅速同时大量下单。
淘宝认为,平台上每天都会发生大量的交易纠纷,而这些纠纷一般是可以解决的,不会上升到诉讼案件的起因。很多都是建立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卖方愿意承担责任,而被告只是利用了卖方愿意承担责任。
除了虚假退货,周还通过加微信或电话的方式要求卖家支付五到六百元不等的赔偿。存在恶意退款,涉嫌敲诈卖家非法利益。
新法规关闭了“职业索赔”投诉的大门
其实线上线下,都有和周一样的“职业吃货”。他们疯狂地在网购、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下单。收到货后,立即申请“只退不退”拒绝退货,然后以专业投诉的方式威胁商家妥协。
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发布的《恶意理赔行业观察报告》指出,“职业理赔”影响了商家、平台、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各方,破坏了市场商业环境,侵占了消费者合法维权的司法执法资源。
今年9月,中国市场监管报组织的职业索赔座谈会透露近年来,全国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数量每年都超过100万。
据市场监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一位“职业索赔人”已经在深圳就同一问题提起了13起行政复议案件和26起行政诉讼案件。最后160多名执法司法人员送达,耗时575天。在杭州,一年内“职业索赔者”发起的职业投诉举报多达4280起。
但未来“职业索赔人”通过恶意投诉获利的大门将被关闭。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不受理“非因日常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无法证明与被投诉人存在消费权益纠纷”而发起的投诉。这意味着以“打假”为名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得到规范。《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
“这一规定既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定义的规定,又关上了所谓职业索赔人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诉之门,还可以减轻监管部门的负担。”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邱认为,这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邱也表示,“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对完全不以生活需求为目的的职业索赔人关闭渠道。同时,要敞开举报奖励的大门,鼓励公众通过举报获得相应的奖励。”
本文标签: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东西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女人经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时光尽头的恋人
2022-03-11 23:54:51 回复
理由上,连错别字都一样。根据数据分析,淘宝认为周在下单时明显输入了某一类商品,然后根据搜索结果迅速同时大量下单。淘宝认为,平台上每天都会发生大量的交易纠纷,而这些纠纷一般是可以解决的,不会上升
油腻渣男
2022-03-11 18:52:59 回复
合普通人购物习惯,损害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判决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费用(诉讼费)1万元。此案被称为淘宝起诉“职业吃货”第一案。淘宝成功起诉“职业吃货”去年6月7日至16日,周在淘宝下单289笔,当月申请退款281笔,成功277笔。尝到甜头后,周
吃了理想
2022-03-11 21:49:05 回复
益纠纷”而发起的投诉。这意味着以“打假”为名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得到规范。《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这一规定既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定义的规定,又关上了所谓职业索赔人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诉之门,还可以减轻监管部门的负担。”中
人间忽晚山河已秋
2022-03-11 18:01:07 回复
习惯,损害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判决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费用(诉讼费)1万元。此案被称为淘宝起诉“职业吃货”第一案。淘宝成功起诉“职业吃货”去年6月7日至16日,周在淘宝下单289笔,当月申请退款281笔,成功277笔。尝到甜头后,周又如法炮制。去年7月1日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