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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前言:前几天,我们刑事辩护组的两名成员,在当事人亲属的陪同下,一行三人去包头参加一个禁烟案的二审。包头疫情爆发前,我结束庭审,匆匆坐飞机逃回南京。卡小星在追我们。接下来的14天行程有限,多少有些遗憾,

前言:

前几天,我们刑事辩护组的两名成员,在当事人亲属的陪同下,一行三人去包头参加一个禁烟案的二审。包头疫情爆发前,我结束庭审,匆匆坐飞机逃回南京。卡小星在追我们。接下来的14天行程有限,多少有些遗憾,但真正遗憾的是包头中院阅卷失败。

在2022年的今天,律师的阅卷权在现实中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还在法院,甚至是中院,真的很无奈。把这种现实记录下来,作为法律人共同努力的目标。

这个故事是真实的,不是杜撰的。请慢慢听我说。


1。大前提,律师阅卷权的法理基础。


关于辩护人的阅卷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这样可以解读一些关键信息:辩护人什么时候可以看试卷,试卷的形式,试卷的内容。


律师有阅卷权,即从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之日起,即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材料后,辩护人可以阅卷。标记形式不仅包括查阅和阅读,还包括摘录和复制。

阅卷内容是与案卷相关的材料,其实是最容易理解的。这次在包头中院阅卷,法官对阅卷内容理解不一,所以阅卷受阻,成为本文诞生的历史原因。

刑事诉讼法除了规定辩护人的阅卷权,还规定了辩护权受到侵害时的保护机制。第四十九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起诉。可见,法律也预见到了现实中可能出现的困难,给了律师阅卷的救济渠道。


刑事诉讼法的授权和救济条款能否充分保障辩护人阅卷的权利?答案是否定的,行为本身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个可以落地的司法解释,从细节和实践上可以保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及其他依法不公开的材料,不得查阅、摘抄、复制。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保证必要的时间可以采用复印、照相、扫描、电子数据复制等方式复制案卷材料。

这一司法解释既强调了查阅、提取、复制案卷的可能性,又强调了法院应当提供便利并保证必要的时间,还强调了拍照、扫描、电子复制的可能性。同时也说明了哪些是不能查阅、摘抄、复制的,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记录等依法不公开的材料不能标注。


2。法律是健全的,现实是神奇的。

下了这么多法律条文,还是来听听我们的真实经历吧。

离开包头前,我们联系了助理法官,明确表示需要补充阅卷内容:一是一审庭审笔录,二是一位证人的询问笔录。

第一天飞机降落包头,打车去中院,希望在法院下班前提交新的证据和阅卷,并打电话给助理法官确认。交通很美,一路畅通。

到了法院后,打了几个电话后,我们终于见面了。

第一次,意外发生了。我们没有提前准备光盘。我们以为可以拍照或者用u盘复制。粗心,我们没有& # 34;Flash & # 34。约好第二天再来,带上“闪”。

第二天,我们又带着CD来了。

进展顺利。虽然助理法官暂时还没找到证人笔录,但这无关紧要。我们可以等。明天开庭没问题。坚持住,还有机会。顺利拿到一审庭审笔录光盘,我们赶到酒店看卷子,确定是否要调整辩护方案。

出门不久,出租车里的电话响了,助理法官的号码。法院电话就是这么神奇,打多了就能记住,连法官的名字都记不住,但是号码你能记住,因为你跟号码打交道的次数多了,就能记住(鲁迅方言)。接到法官助理的电话,还是莫名兴奋。也许是因为我比他更主动。这次刚见面,就打电话了。我猜可能又找到了一个证人档案,为了让我们及时看报纸,或者让我们免于跑路。

电话接通了。“喂,宋律师,你去哪儿了?在某些情况下,有必要把刚才的光盘带回来。”“哦,好吧,好吧,我马上回来。”

赶回法院,再过一遍安检。到了助理法官的办公室,最后显示:

“好吧,我问下一位法官。这份一审笔录不能复印带走,但可以在这里看。”

“但是法律没有规定这一点。律师有阅卷权,包括抄写、拍照、抄写。”

“嗯,请理解,我也是在执行指示。”

“好吧,我会让郭律师再跟法官沟通一下。”

“好吧,如果有新的指示,我会遵照执行。”

没办法,只能在助理评委的电脑上开始阅卷。现场电脑阅卷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现实给予的关怀。

3。讲法律,读法律。


最高法院刑事诉讼法及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不就是阅卷的依据吗?是的,它是。可能是上述法律规定是“卷宗材料”,没有“庭审笔录”。“庭审笔录”是否属于卷宗材料,还需要司法解释。律师是这么想的,法官也是这么想的,也可能不是。也有可能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庭审笔录》是记录案件审理过程的书面材料。在有限的庭审体验中,基本上法官都会允许保留照片。包头中院为什么区别对待?暂时未知。

我向等候在外的郭律师简单解释了一下,请他亲自与法官沟通。我在(正式)阅卷的时候,向律师询问了庭审笔录阅卷的法律依据。上帝有回报,但他找到了。真的是我不擅长学美术,法律知识欠缺,以后会好好学习的。

法院通知律师阅卷后多久开庭(律师阅卷权,我拿什么拯救你?--包头中院阅卷失败记)

辩护律师最早可以查阅“庭审笔录”的参考是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39号《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其中规定“[S2/]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仅限于案件审理卷宗和执行卷宗的原件,包括起诉书、答辩状、庭审笔录和各种证据材料等。“这里明确提到可以参考,但是没有提到抄袭,而且还是正抄。立案后会正式立案。诉讼流程呢?

好在我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17]5号《关于人民法院录音录像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可以按照规定复制录音资料或者抄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

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8〕7号《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过程信息的规定》第十条庭审、质证、证据交换、庭前会议、调查取证、勘验、询问、宣判等诉讼活动的笔录。应通过互联网发送给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基本上可以说清楚。既然“庭审的录音录像都可以复制给辩护人,何况是作为文字记录的庭审笔录”?举重若轻,庭审笔录依法复印复印。

紧急状态法发给郭律师与法官沟通,法律依据也给助理法官参考。最后当面问完法官,助理已经把光盘复制好了,我们可以第二次合法拿走阅卷纸了。


4。一波三折之后,阅卷又会遇到波折。


如果到此为止,这次阅卷还是成功的,虽然费了不少周折,毕竟还是靠法律获得了阅卷权。但凡事都怕一个“但事”,你接着往下看,我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

第一次阅卷的波折耽误了将近半天,连夜阅卷,有针对性的修改审题大纲和一些答辩策略。第三天,庭审顺利进行。看到真正的法官,他真的是端庄神武,技术高超,完全掌控了庭审节奏,对案件事实的梳理很有办法,令人佩服,这里就不赘述了。

经过一天的庭审,打印出庭审笔录,由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签字确认。这时候我跟助理法官说,要把这个庭审笔录拍下来,这样我回去就可以根据今天的庭审写一份答辩状,然后把公诉人提交的材料在法庭上复印一下。

于是问题来了,助理法官说:“嗯,宋律师,我想向法官请示一下。”

“这个,关于庭审记录可以复印复制的问题,我们昨天都跟法官和你沟通过了,法律依据也提供了。我怎么再请示?”

“要不你在这里等着,等我上去请示。你也可以打电话给法官。如果他同意,我给你拍张照。这个怎么样?请在此等候。”

“好吧,我们打电话给法官。”

就这样,我开始给法官打电话,直到法庭变得空混乱,直到法庭关闭。


5。现实就是这样,接受吧。


不放弃,不抛弃。

我们在第四天下午飞行。还有时间和机会。

第四天,从早上9点开始,我不停地给法官和助理法官打电话。直到中午11点半,终于打通了法官的电话。我了解情况后说:“哦,好吧,我们可以依法处理。”“好的,谢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再去联系助理法官,虽然知道不能轻易联系,但还是要坚持。坚持就有希望。

终于,下午2点半上班后,我和助理法官通了电话。“宋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接到医院通知,因为包头的疫情,不能联系外地律师。请理解。”

头部一击,恰到好处。

“但是昨天我们一起开庭,还有今天的核酸报告。你能容纳我们吗?我们马上就要回南京了。客户为了这一卷再去包头一趟太贵了。请你考虑一下我们的情况好吗?谢谢大家!”

“没办法,我们院内也在执行通知,请谅解。”

有其他方法可以帮忙吗?暂时没有。虽然还有一些法律法规,但是对我们来说已经太晚了。

我不得不再次打电话给法官。经过无数次尝试,终于在3点左右打通了。

“那倒是真的,你看,我们医院今天所有的庭审都暂停了。虽然法律规定应当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你把你的辩护词写好,帮助法官做出更好的判决。我们会安排专人为您转述庭审笔录。如果你对试验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想确认,可以直接打电话,有专人读给你听。好的,我这里还有一个电话。我先挂了。"

这是结束,这是征服,这个标记过程结束了。我们成功登上了回南京的飞机,成功带回了一审的庭审笔录,却没能带回二审的庭审笔录。


附言:[/s2/]

回到宁夏后,我们按照社区要求严格隔离家中,因为包头疫情更加严重。后来我们公司三个人,两个被强制隔离,14+7。目前我还在外面,为自由奔跑,写下这些文字。

本文标签: 阅卷后什么时候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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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刺客信条

    刺客信条

    2022-03-11 20:06:22    回复

    法律没有规定这一点。律师有阅卷权,包括抄写、拍照、抄写。”“嗯,请理解,我也是在执行指示。”“好吧,我会让郭律师再跟法官沟通一下。”“好吧,如果有新的指示,我会遵照执行。”没办法,只能在助理评委的电脑上开始阅卷。现场电脑阅卷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现实给予的关怀。3。讲法律,读法律。最高

  • 热吻小玫瑰

    热吻小玫瑰

    2022-03-11 22:35:21    回复

    次,意外发生了。我们没有提前准备光盘。我们以为可以拍照或者用u盘复制。粗心,我们没有& # 34;Flash & # 34。约好第二天再来,带上“闪”。第二天,我们又带着CD来了。进展顺利。虽然助理法官暂时还没找到证人笔录

  • 驱魔少年

    驱魔少年

    2022-03-11 14:27:40    回复

    录。附言:[/s2/]回到宁夏后,我们按照社区要求严格隔离家中,因为包头疫情更加严重。后来我们公司三个人,两个被强制隔离,14+7。目前我还在外面,为自由奔跑,写下这些文字。

  • 凶神恶煞

    凶神恶煞

    2022-03-11 13:01:52    回复

    个证人档案,为了让我们及时看报纸,或者让我们免于跑路。电话接通了。“喂,宋律师,你去哪儿了?在某些情况下,有必要把刚才的光盘带回来。”“哦,好吧,好吧,我马上回来。”赶回法院,再过一遍安检。

  • 祖传撩妹技

    祖传撩妹技

    2022-03-11 15:46:52    回复

    都暂停了。虽然法律规定应当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你把你的辩护词写好,帮助法官做出更好的判决。我们会安排专人为您转述庭审笔录。如果你对试验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想确认,可以直接打电话,有专人读给你听。好的,我这里还有一个电

  • 许纪飘弘

    许纪飘弘

    2022-03-11 12:00:34    回复

    有内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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