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4 | 评论:3
1.电子保险单。
(1)从合同效力的角度来看,保险单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签发的,消费者在事前(签发前)、过程中(签发时)或事后(签发后)均不知情,保险单中记载了被保险人的姓名、手机、身份证号码和住所。“* *”是谁,只是证明这张保单是保险公司做的,没有消费者的意思表示,所以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2)从证据的角度来看,这份保单的证据形式是电子数据,不是书证,是复印件。根据电子数据证明规则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提供原始电子数据即原始保险单,以及最初生成保险单的存储介质即原始载体,以保证保险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由于某保险公司只提供了保险单的复印件,而没有提供保险单的原件和原件载体,因此保险单(复印件)不具有证据资格,不能证明消费者与某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真实、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以保证保险合同的成立。
(3)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保险公司真正为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的,应当切实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财产安全。但是,就连保单最基本的内容——投保人的个人信息都被保险公司对消费者保密,而与消费者有很大关系的事项,比如保费收取,也对消费者保密。这样,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财产安全如何得到保障?不能保证。在知情权、选择权、财产安全权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收钱,就是消费欺诈。
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保险单所附的保险合同提供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就费率等关系消费者重大利益的内容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说明。但是某保险公司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证据,所以保险合同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且某保险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在保险合同上与消费者有过数据交换或数据签名(实质上消费者既无电子签名的能力,也无电子签名的数据,因此不可能有其真实有效的电子签名),无法证明双方已有效订立保险合同,故因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一致,保险合同不成立。
三。协议诈骗——委托担保合同、服务授权委托书、银行授信授权书、借款合同、付款金额确认书均为来历不明的电子数据复印件,复印件上有明显的伪造、篡改痕迹,均有纸质合同中通常实现的手写签名痕迹(实质为来历不明的手写字体照片),甚至委托担保合同、服务授权委托书、借款合同、付款金额确认书上的手写签名痕迹完全一致。
注:本文基于具体案例和李大鹤律师的部分建议。不是普遍适用,仅供参考。读者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委托专业律师对自己的案件进行分析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申诉、上诉、控告、申辩、质证意见、辩论意见。模仿模仿者,知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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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刺客信条
2022-03-11 17:45:44 回复
任何保障的情况下收钱,就是消费欺诈。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保险单所附的保险合同提供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就费率等关系消费者重大利益的内容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说明。但是某保险公司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证据,所以保险合同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且某保险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
少小离家老大回
2022-03-11 16:46:23 回复
印件)不具有证据资格,不能证明消费者与某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真实、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以保证保险合同的成立。(3)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保险公司真正为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的,应当切实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财产安全。但是,就连保单最基本的内容——投保人的个人信息都被保险公司对消费者保密,而与消费者有很
米奇憨憨
2022-03-11 22:36:21 回复
始载体,以保证保险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由于某保险公司只提供了保险单的复印件,而没有提供保险单的原件和原件载体,因此保险单(复印件)不具有证据资格,不能证明消费者与某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真实、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以保证保险合同的
白马扬沙
2022-03-11 15:16:22 回复
改痕迹,均有纸质合同中通常实现的手写签名痕迹(实质为来历不明的手写字体照片),甚至委托担保合同、服务授权委托书、借款合同、付款金额确认书上的手写签名痕迹完全一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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