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1 | 评论:2
去年4月,衡州刘晶镇政府的执法人员没收了黄先生在整治市场混乱时以跨越门槛为由放置在商店外面的两块广告牌。事后,他多次要求不退,于是将镇政府诉至法院。今年7月21日,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晶镇政府返还两块广告牌。
镇政府工作人员没收了黄先生的广告牌。镇政府供图
12月18日,黄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7月21日宾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衡州市刘晶镇政府一直未履行判决结果。11月16日,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月17日,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程增光带队来到衡州市,向他讨教。
程增光说,衡州刘晶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块广告牌找不到了,需要征求黄先生的意见,是重新制作两块广告牌,还是折算成赔偿金。最后黄先生同意将广告牌折算成800元赔偿。
随后,镇政府相关人员来到现场,当场通过微信给黄先生转账。双方握手言和。
结案通知书。照片由黄先生提供
18日上午,黄先生收到宾阳县人民法院的结案通知书。结案通知书显示,该案已由衡州市刘晶镇政府自动履行完毕,并得到申请人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结案的意见》第十五条,按照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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