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534 | 评论:2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新案件的声明》
《关于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强调在疫情期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执行工作。
去吧。优先采取网上依法查控措施,确保疫情期间人民法院平稳有序运行。
网络查控系统由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建立的“总对总”系统和辖区内大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建设的三级联网“点对点”系统组成。
截至2018年底,网络查控系统已为6038万起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冻结资金4136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984万条,车辆5142万辆,证券1421亿股,船舶193.9万艘,网络资金257.1亿元,为解决执行难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的申请执行人和执行代理人来说,网络查控系统是神秘而陌生的。网络查控系统到底能查控什么,申请执行人和执行代理人如何最大限度地配合网络查控系统,帮助执行给付?
笔者根据自己在基层法院执行局的经历,总结了律师经常问法官的12个关于查控系统的问题,为大家揭秘神秘的“网络查控系统”。
1。“总对总”系统
“总对总”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网络查控系统。通过与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监会等16个单位和390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在全国范围内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大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了系统的实现。
2。点对点系统
“点对点”系统是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在辖区内建设的三级联网网络查控系统,可有效查控本省辖区的身份和财产信息,形成“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
3。两种制度和法院惯例之间的差异
“总对总”系统是面向全国查询的网络查控系统,“点对点”系统是面向省或地方查询的,所以“总对总”系统的查询范围相对统一,而“点对点”系统的查询范围可能有所不同。
两个系统集成嵌套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查控”节点中。
两个系统可以根据具体需要选择查询,在实际操作中,执行法官通常以“总对总”优先查询。
答:默认情况下,“合计对合计”可以查询9类项目,分别是:
1.保险财产
2.商业信息
3.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
4.税
5.车辆
6.有价证券
7.网络基金
8.不动产
9.班克斯
除房产查询外,查询时会统一勾选以上查询项目。
答:可以检查和控制
“总经理”的网络资金查控包括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查询。
总之这部分就是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查询。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网络查控查询还处于开发阶段,微信和支付宝只能冻结账户反馈余额,不支持账户全额冻结。
答:比较复杂。可以检查,但不应该
房产询价部分比较复杂。鉴于各省市房地产管理局与最高法院系统联网,虽然覆盖了31个省、数十个市级单位的查询入口,但可能存在接收单位发起查询指令后不响应(即“查而不答”)的情况。
因此,不动产查询往往需要借助人民法院执行委托系统进行查询和查封。
答:银行查询包括全国性银行、省级银行和地方性银行的查询。
1。全国性银行的查询范围包括以下21项:
北京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
2。省级银行的查询范围包括以下五种(以福建省为例):
福建华通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银行、厦门银行、新联商业银行
3。本地银行的查询范围包括以下四项(以厦门为例):
福建海峡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省第一商业银行厦门分行、福建漳平敏泰村镇银行
Q6:其他地方性小银行可以查控吗?答:是的
如果有外省本地银行的财产线索,系统可以支持手工添加。
银行对财产的查询范围很广,根据查询反馈的结果直接冻结财产很方便
A:“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范围比较小,只针对省内或本地查询,默认可以查询9类物品,如下(以厦门为例):
1.福建省车辆信息
2.厦门房产(其他法院可查询其当地房产)
3.户籍信息
4.出入境情况
5.酒店住宿
6.商业信息
7.婚姻信息
8.班克斯
9.船舶信息
答:是的
“点对点”可以查询本地房产信息,支持在线查封。
答:有些重叠,“总对总”大于“点对点”
“点对点”银行查询部分与“总对总”重叠,即本地银行“总对总”可查,所以“总对总”查询的范围大于“点对点”。
答:可以查询,但暂时不能扣费
点对点系统目前可以支持公积金查询,暂时不能在线冻结扣划公积金。
答:支持
两个系统都可以相应勾选银行流水查询的时间段,这个功能需要手动勾选,否则系统默认只反馈账户的基本信息,即对应的开户行,余额信息等等。
答:目前有两种解决方案
一是通过执行法官现场询问、查封(冻结);
二是人民法院通过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委托执行,异地法院协助执行。
总的来说,“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是对“总对总”的补充,“点对点”可以起到进一步填补物业查控网络完整性的作用。同时,对于默认查询以外的省或地方房产,如果有其他市(省)房产,也可以手动添加查询项目进行查询。
通过信息化建设,法院基本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主要形态及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将执行法官从繁重的执行业务中分离出来,可以更好地推进执行程序。
最高法院坚持建立统一的侦控体系的想法,充满了现实可能性。即使疫情当前,相信每一个陷入执行难的当事人,最终都会有幸福的一天。
作者:潘俊荣执着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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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星河泛滥记
2022-03-11 21:23:46 回复
点系统目前可以支持公积金查询,暂时不能在线冻结扣划公积金。Q11:两个系统是否支持查询银行流水?答:支持两个系统都可以相应勾选银行流水查询的时间段,这个功能需要手动勾选,否则系统默认只反馈账户的基本信息,即对应的开户行,余额信息等等。Q12:两个系统
独闯冒险岛
2022-03-11 20:35:52 回复
查控系统,查询范围比较小,只针对省内或本地查询,默认可以查询9类物品,如下(以厦门为例):1.福建省车辆信息2.厦门房产(其他法院可查询其当地房产)3.户籍信息4.出入境情况5.酒店住宿6.商业信息7.婚姻信息8.班克斯9.船舶信息Q8:本地房产是否支持线上查封
尔等乱臣贼子
2022-03-11 15:41:13 回复
银行的查询。1。全国性银行的查询范围包括以下21项:北京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华夏
承诺只因一时兴起
2022-03-11 21:27:53 回复
福的一天。作者:潘俊荣执着的团队版权声明:部分文字和图片来源于网络、影视作品和书籍。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浪荡先生
2022-03-11 12:23:37 回复
辖区内建设的三级联网网络查控系统,可有效查控本省辖区的身份和财产信息,形成“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3。两种制度和法院惯例之间的差异“总对总”系统是面向全国查询的网络查控系统,“点对点”系统是面向省或地方查询的,所以“总对总”系统的查询范围相对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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