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7 | 评论:1
“检察院撤诉了,我的案子成功翻案了!”4月15日,在案发近4年后,40岁的苏州老兵吴伟康终于拿到了法院的裁定书,法院当天允许检察院撤回起诉。我告诉吴伟康华商报记者:“但我还是要上诉,因为我没说撤诉无罪,是不是正当防卫也需要一个结果!”
在二审中,公诉人承认吴伟康的劝说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
2017年1月31日,吴伟康在苏州周放公园晨练时,遇到64岁的退休医生陈某,他曾帮陈某联系医院做胃镜检查,吴伟康因劝架与陈某发生争吵。
2017年5月26日上午,吴伟康在周放公园锻炼时,又遇到了陈某。陈某辱骂吴伟康,抓住他并殴打他。两人在拖轮中失去重心,倒在地上的金属平衡木上。陈某站起来,从他骑的电动自行车上取下一把刀,吴伟康逃脱并报了警。陈某也回到了他儿子的家。当天8时,陈某在九龙医院住院。
吴伟康和陈某在金属平衡木的拉动下摔倒在地。
2017年6月13日,也就是事发19天后,陈某医治无效死亡。法医鉴定显示,陈某右背部损伤后继发右腹膜后巨大血肿形成,导致腹腔间隔室综合征,导致腹腔感染,多器官衰竭死亡。其本身的基础疾病和长期使用抗凝剂对其死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017年6月,吴伟康因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7月被拘留,8月被逮捕。
2018年3月,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指控吴伟康故意伤害罪,向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5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吴伟康两年监禁。2019年8月,苏州中院二审开庭。2020年4月,苏州中院认定事实与原判不符,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死者陈某的儿子、女儿以被告人吴伟康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尸体存放费等153万元。
“以我为例,事件的发生是因为见义勇为的劝退,然后被陈某故意报复。”4月15日,吴伟康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事发当天,我是正当防卫。对方带了刀。他先打我的。我挣脱后,继续追我。才在相互推搡中托住他的下巴一起倒地,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新规则!”
吴伟康有点遗憾地说:“当时法官的观念是,有人死为大,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有人死了,我就得有罪?都快四年了,现在这个检察院撤诉的结果,虽然宣告我无刑事责任,但并没有认定我是正当防卫,所以我要上诉。”"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证人证言证实,吴伟康没有主动攻击陈某。“事发当天,两人相距20米。后来,小吴走到老陈身边。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老陈开始兴奋起来。他叫小吴‘我××’。老陈一拳打在小吴胸口,追着小吴打。小吴然围着转圈,嘴里喊着‘他先动手’,然后两人扭打在一起,期间互相拳打脚踢。”
吴伟康告诉华商报记者:“他(陈某)当时就起来了,马上拿出匕首追我。他的身体一点都不疼。因此,我一直怀疑他的死因。一审时,他没有认定九龙医院的医疗行为。现在重新鉴定结果出来了,证明九龙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一审时,我要求法院做这个鉴定,但法院以刑事案件不需要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鉴定为由,驳回了我的鉴定申请。”吴伟康说,“我的案子在两点,一是正当防卫,一审法院不认可;另一个是陈某的死在第一时间根本没有被发现。他自己的基础病占20%到40%,加上他的过错,再加上医院医疗过错的30%。”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2021年3月17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证实,警方聘请相关人员对苏州九龙医院对陈某的医疗行为进行了医疗过错鉴定。鉴定结论为,医院对陈某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其医疗过错行为与陈某死亡的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是次要因素,过失参与度约为30%。
吴伟康解释说:“陈某的死与我没有因果关系。他是特殊体质,是他自身的基础疾病和医疗过错造成的。”
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吴伟康表示,撤诉后,他将考虑申请见义勇为和赔偿。“本来苏州公安局已经开始对我进行见义勇为的鉴定,因为当时没有法院的判决,导致鉴定暂停。在我无辜之前,不可能认定我是勇敢的。我还不知道苏州公安局能不能重启对我见义勇为的认定。”
吴伟康说:“因为这个案子影响很大,我不想在社会上重蹈彭宇案的覆辙,让人不敢扶老人过马路,不想让见义勇为的人退缩。毕竟要倡导正能量。如果决心见义勇为,是对我个人的肯定,也是对社会导向的确认,不能寒心。”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苏州工业园区法院(2020)苏0591号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刑事裁定书显示,公诉机关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以有新的证据为由,请求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允许检察院撤回起诉。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请求撤诉的理由成立,应予准许,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处理此案的法官告诉吴伟康,此案不会再次审理。“这次撤诉是一次无罪释放,也是对权益最有效的保护。”法官说,“赔偿决定后,按照正常法律程序申请,应该是可以的。”
“这是中国人的天真。”4月15日,为吴伟康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何志娟告诉华商报记者,“民事赔偿被无视,被驳回。这个案子应该说是个意外。”
“案件的起因在一审中并不清楚,所以在二审的现场审理中,公诉人当庭承认吴伟康的劝导是见义勇为行为。”何志娟认为,两人摔倒在地后,陈某仍抓着吴伟康的衣服。吴伟康口头警告陈某放手,但陈某不肯放手。被告在陈某的脸上轻轻打了一拳,最后用手打断了受害者的手指。这一系列行为都是吴伟康制止非法侵害的合理行动,属于正当防卫,不是犯罪行为。陈某对该案件的发生有过错。除了第一次是吴伟康主动见义勇为,让陈某怀恨在心,后来的冲突都是陈某引起的,连陈某都准备了刀去伤害吴伟康。
现在撤诉了,他不再担心自己在儿子心目中的形象会崩塌。
“听到撤诉的消息,爸爸妈妈都很高兴。妈妈说我从小就是一个正直勇敢的人。长大后一直在做慈善。她永远不会相信她的儿子会犯罪。这下好了,终于她儿子无辜了!”吴伟康坦言,如果没有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他无法等到撤诉的那一天。“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一直信任我,为我求情,所以我有勇气坚持。”
最让吴伟康欣慰的是,作为儿子一直敬仰的前军人父亲,他终于可以昂首挺胸,给儿子一个交代了。
吴伟康与妻子离婚后,他的儿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父子俩几乎没有联系。何况他有案子,他成了儿子心目中的杀人犯,儿子一度崩溃。“我把结果告诉儿子后,儿子说恭喜我!下一个儿子相信我是冤枉的!
华商报记者李华,编辑刘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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