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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作者:王小明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疑是整个征收拆迁过程中的决定性环节,关系到被拆迁家庭未来的生计和命运。但是,“哪里会犯错误,哪里就一定会犯错误”。被拆迁人在签约上“马虎”真的不是


■作者:王小明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疑是整个征收拆迁过程中的决定性环节,关系到被拆迁家庭未来的生计和命运。但是,“哪里会犯错误,哪里就一定会犯错误”。被拆迁人在签约上“马虎”真的不是个例。我们还需要有意识地规避风险和禁忌。明律师的这篇文章,结合最近的咨询情况,提醒了我们几个问题。

【要点一:拆开签的协议需谨慎】


一般来说,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一份就可以涵盖补偿安置的所有项目和内容,尤其是在城市房屋征收中。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会将协议按照补偿项目分开,被征收人需要依次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协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协议》和社保相关协议,一份协议可以人为地变成三份或四份。


从方便被征收人的角度出发,在明代,律师仍然主张合并协议,更有利于被征收人对协议内容的正确理解,同时也更好地体现了拆迁方“公平合理补偿”的全面落实。


但是,法律法规并不禁止此类签约。所以要特别注意仔细审查每一份协议,认真签字,因为这些加在一起就是我们最终得到的完整的补偿安置利益。少了一块,我们可能会吃亏。


【要点二:签字时不给原件的协议必须留存相应证据】


但签订合同后不立即交付原协议,这是很多地方拆迁中的普遍做法。总的原因是签订的协议需要拿回去内部审核等环节。

同律师签约要注意什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4大禁忌,离着远点儿才能签下好补偿)


但在如今的“预签”模式下,相当一部分被拆迁户签订的协议并不是最终的协议文本,而只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由于种种原因,很难要求将已签署的协议拿走。对此,被拆迁人要说清楚,并要求对方当场提供原件。如果对方以工作规定为由拒绝,可以要求出具书面的工作规定制度,与签订的协议拍照留存证据,并记录相关工作人员的解释过程。


总之,被拆迁人签不签都是不可接受的。一定要在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尽量避免这种情况。


【要点三:内容约定不够明确、具体的协议不能签,签则要主张补充协议】


所谓“空白约”可以分为很多情况,有的完全空白,有的关键内容空白。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所确立的补偿协议内容来看,至少以下几个方面是不允许的空白:


1.经调查登记确定的房屋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


2.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


3.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货币补偿的选择取决于这两个协议;


4.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必须明确到具体的地址、楼层、朝向、套内建筑面积等被征收人普遍关心的问题也要明确;


5.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


6.营业场所停产停业损失;如需单独评估并签订合同,必须在主协议中写明;


7.搬迁期和过渡期;超过过渡期限不能交付安置房的,应当约定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请注意,一份完整规范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仅要包含以上内容,至少这些内容不能空白,否则被拆迁人签了比不签还不如。


如果被征收人因各种原因主张被拆迁人应先签订部分内容“待议”的补偿协议,被征收人也可以主张之前签订的协议明确注明“待议”事项是什么,何时约定补充协议,并对整个协商沟通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留存证据。


【要点四:集体土地征收中村委会、村集体出面签订的协议不公示】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按照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标准确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农民个人。


但毫无疑问,它的使用和分配需要依法进行,最终落实到农民头上。因此,村委会和村集体的签约行为应该受到村民的监督,保证村民的知情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或者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事实上,只要将签订的协议向村民充分公开,补偿是否正确,可以直接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农用地征收综合地价标准计算,单价乘以面积并不复杂。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和实施情况,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事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应随时公布”。


综上所述,被征地农民完全有权知道自己想知道的、村委会和村集体实际掌握的所有与征地拆迁有关的事项。村委会消极不作为的,村民有权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依法公告


最后,明老师想提醒大家,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不能盲目签字。否则,即使原因在被拆迁人一方,也很难打赢官司。在决定签字之前,多想想律师提供的建议,听听家属的意见。总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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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跟律师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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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追星踏月

    追星踏月

    2022-03-11 20:03:09    回复

    地补偿安置协议》、《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协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协议》和社保相关协议,一份协议可以人为地变成三份或四份。从方便被征收人的角度出发,在明代,律师仍然主张合并协议,更有利于被征收人对协议内容的正确理解,同时也

  • 只羡仙

    只羡仙

    2022-03-11 18:39:20    回复

    份协议,认真签字,因为这些加在一起就是我们最终得到的完整的补偿安置利益。少了一块,我们可能会吃亏。【要点二:签字时不给原件的协议必须留存相应证据】但签订合同后不立即交付原协议,这是很多地方拆迁中的普遍做法。总的原

  • 霸气帝王

    霸气帝王

    2022-03-11 19:21:48    回复

    方,也很难打赢官司。在决定签字之前,多想想律师提供的建议,听听家属的意见。总是对的。版权所有:本文为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拒绝转载!(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 梦里热吻

    梦里热吻

    2022-03-11 19:39:54    回复

    、楼层、朝向、套内建筑面积等被征收人普遍关心的问题也要明确;5.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6.营业场所停产停业损失;如需单独评估并签订合同,必须在主协议中写明;7.搬迁期和过

  • 田菲雅绿

    田菲雅绿

    2022-03-11 10:35:23    回复

    真的吗

  • 杜俊艳琰

    杜俊艳琰

    2022-03-11 10:35:23    回复

    厉害了

  • 谭彬容梵

    谭彬容梵

    2022-03-11 10:35:23    回复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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