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2
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继承法》第33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将缴纳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义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你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通过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继承人自愿偿还这一限额。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继承人依法必须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种情况:死者有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该人生前有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而该继承人不是自己的儿子;在这种情况下,死者对银行的债务将由法定继承人证明。10万元债务转给死者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下,作为孩子,没有义务帮你还银行贷款。
第二种情况:死者属于按揭贷款,不是信用贷款。银行开始营业了。毕竟死者给银行的贷款是几十万。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肯定是抵押贷款。如果死者生前是按揭贷款,如果死者死亡,没有法定继承人支付贷款,银行只能拍卖担保,直到死者几十万的债务还清。这种情况不会影响孩子。
第三种情况:信用贷款,担保人。在一些银行,一些老板或者有关系的家庭,只要银行有担保人,有的银行就能贷到几十万。毕竟这个债是两个人承担的。如果贷款人已经死亡,没有联系贷款人,那么银行肯定会找贷款的担保人。如果成千上万的债务人银行敢担保贷款,担保人就把贷款退了。这种贷款好像和孩子没什么关系。
如果贷款人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银行不能收回孩子,除非孩子自愿偿还;银行亏损的可能性很小。事实上,银行贷款几十万元必须要有抵押物(或担保人)填补,银行资金损失的可能性极小。即便如此,贷方也没有可执行文件。如果继承权和子女不愿意支付,银行只能作为坏账处理!
本文标签: 欠银行三十万不还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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