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2 | 评论:2
一、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包括《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时,发现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由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关于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第一条【火灾案件(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和其他基本生活资料被烧毁的;
(四)引起森林火灾,火烧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火烧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幼林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十五条和本规定所称的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和幼林地,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a)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杀鼠剂、草甘膦粉剂、原液和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传染病流行或者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可以明确告知,公安机关的刑事管辖权是广泛的。这是因为在我国,除了检察机关和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外,其余全部由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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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海鸥逐风
2022-03-11 18:40:06 回复
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和其他基本生
总有贱人想害朕
2022-03-11 13:49:03 回复
一、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有哪些规定包括《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
秋月凉风
2022-03-11 15:12:13 回复
诉:(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和其他基本生活资料被烧毁的;(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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