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8 | 评论:2
原标题:民事案件庭前准备的三个问题
没有充分的审前准备,很难获得良好的审判结果。要掌握庭审的相关规定,熟悉案情,做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
好的审判有助于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和公正。毛泽东同志在《论持久战》中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准备,我们无法赢得这场战争。同样,没有充分的审前准备,也很难获得良好的审判结果。本文拟从三个方面论述如何做好庭审准备。
一、掌握审判的相关规定。
掌握庭审规则并在庭审中正确运用,是保证庭审有序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保证庭审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法官应当掌握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回避、证据、审判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还应熟练掌握其他司法解释和司法审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法释〔2016〕7号)规定了《诉讼当事人行为规范和法庭纪律》、《人民法院使用锤子规定(试行)》(法发〔2002〕1号)、《人民法院录音录像若干规定》(法释〔2017〕5号)等基本规则,人民法院除此之外,两个司法文件, 《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对法官庭审行为和用语有规定,对庭审司法礼仪有基本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综合性的审判指导性文件,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若干规定》。这样的文件也值得法官特别是新法官认真学习,为规范审判打好基础。
第二,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主要是掌握当事人的诉请、案件事实的主要脉络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果是二审案件或者再审案件,需要掌握原审法院的意见和理由。熟悉案情是审前准备的重头戏。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庭审准备,不能把庭审当成一个打开的盒子。
对案件的熟悉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法官的工作态度,当事人更信任熟悉案件的法官。如果合议庭成员,尤其是承办人对案件不熟悉,会问一些原审已经查清,当事人没有争议的问题,会降低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
法官是否熟悉案件,是否透彻理解案件,体现在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是否准确。重点是否准确,也是法官专业能力和审判思维的鲜明体现。对焦点问题归纳不准确,会难以把握法庭调查的真正焦点,容易东拉西扯。常见的是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应该支持作为重点来概括。比如欠款该不该还,损害赔偿该不该赔。但事实上,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并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其中一个要素是否具备。比如损害赔偿纠纷双方的争议只是被告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这才是焦点问题,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被告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焦点应该尽可能准确。焦点应该是双方争议的核心。应该是切题,切题,切题,切题。如果有多个焦点问题,注意焦点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安排好层次和顺序。
熟悉案情也有助于发现正在出现的可能影响法庭秩序的问题,是否存在不稳定因素,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庭审安全预案,防止当事人或旁听人员吵闹、冲击、扰乱法庭秩序。
第三,做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
做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有利于提高庭审效率,保证司法公正,避免重复劳动或庭前会议空庭审等问题。庭前会议的定位应该是为庭审做准备,起到澄清诉请、固定证据、固定争议焦点的作用。庭前会议应对证据进行初步质证,主要是对证据进行梳理和核实,庭审中还应安排深入的质证意见和证人证言。对于庭前会议已经解决的问题,不需要重复审理;庭前会议不能代替庭审,使得庭审走过场。庭审过程中,对庭前会议已经完成的工作不再重复,而应对有效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以便合议庭其他成员掌握庭前会议的结果,法庭调查、辩论等核心工作应在庭审阶段完成,避免庭审被搁置空而损害合议庭。这也是要求合议庭成员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应有之义。
不打无准备的仗,不开无准备的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刘崇礼法官)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文标签: 民事纠纷案开庭原告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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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方天画戟
2022-03-11 20:56:53 回复
场。庭审过程中,对庭前会议已经完成的工作不再重复,而应对有效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以便合议庭其他成员掌握庭前会议的结果,法庭调查、辩论等核心工作应在庭审阶段完成,避免庭审被搁置空而损害合议庭。这也是要求合议庭成员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
火柴人
2022-03-11 21:39:59 回复
原标题:民事案件庭前准备的三个问题没有充分的审前准备,很难获得良好的审判结果。要掌握庭审的相关规定,熟悉案情,做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好的审判有助于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和公正。毛泽东同志在《论持久战》中
尽兴酣饮
2022-03-11 15:52:10 回复
争议的问题,会降低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法官是否熟悉案件,是否透彻理解案件,体现在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是否准确。重点是否准确,也是法官专业能力和审判思维的鲜明体现。对焦点问题归纳不准确,会难以把握法庭调查的真正焦点,容易东拉西扯。常见的是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
聚龙帮
2022-03-11 20:20:00 回复
可能影响法庭秩序的问题,是否存在不稳定因素,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庭审安全预案,防止当事人或旁听人员吵闹、冲击、扰乱法庭秩序。第三,做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做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有利于提高庭审效率,保证司法公正,避免重复劳动或庭前会议空庭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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