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0 | 评论:1
千千有成千上万的律师。我为什么选择做刑事辩护律师?最根本的原因应该是我很喜欢,很感兴趣,很爱。但是,如果讨论这个话题,可能会有更多的原因——
利息
大家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说实话,我做刑事辩护律师的时候,没有老师教,也没有师傅管。我很孤独,因为我是自学的。一路走来,很辛苦。我得一步一步靠自己去探索,去探索,去养活自己。除了对法律的信仰,最大的因素其实是利益。我从小就对刑事案件感兴趣,不管是电视还是书籍。我很关注那些奇怪的刑事案件,比如杀人案件,比如恶性案件,这些案件激起了我无尽的好奇心。后来上大学选专业,一开始不知道选什么专业。看到法学专业有刑法,就选了法学专业。
后来大学毕业当了律师,对刑事案件的兴趣依然不减,但是没有实践经验,不能办理刑事案件,害怕贸然接案,做坏事。所以,我在执业之初,几乎没有办理过刑事案件,但目光从未离开过刑事领域。这期间主要是做知识储备。比如我几乎看完了市面上出版的所有刑事辩护方面的书籍,也研究过刑事辩护领域各种风格的著名律师。这样做了几年,期间也办理过几起刑事案件,结果还不错,所以信心大增,逐渐走上了专职刑事辩护律师的道路。一步一步,我办理了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经验,实现了我儿时的梦想,充分结合了工作、事业和兴趣。不容易,但不苦。
爱情
有句话说,只有爱才能长久。我非常赞同这句话。生活琐碎平凡,工作充满烦恼,岁月不饶人。怎么解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决方法。有人忍受,有人讨厌,有人消极。当然,最积极没有副作用的就是爱情。只有热爱,学生才能积极开朗,只有热爱,平凡的工作才能提升为伟大的事业,而不是成为琐碎的漩涡,才能抵御生活和工作中突如其来的寒冷。而且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和尊重律师这个职业,热爱刑事辩护。我以刑事辩护律师这个头衔为荣。我喜欢帮助我的客户,帮助他们获得法律的帮助。我喜欢刑法,喜欢通过我的专业交流得到办案机关采纳的律师意见。我喜欢和公权力机关对簿公堂,像一场文明的战争,大家以专业和实力的比拼,赢得未知的结果。我更喜欢探索每一个刑事案件背后的故事,那些“沉默的真相”,那些“隐藏的角落”,那些不为人知的。总而言之,我热爱我的专业和刑事辩护。在鸡蛋和石头的碰撞中,我永远坚定地选择站在鸡蛋一边。
个性
我觉得我有正义感,追求真善美,痛恨假恶丑。我觉得自己不够圆滑,不善于妥协,对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总是很坚定,有时候还很固执。尤其是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只要我认为这个案件很可能是无辜的或者存在重大问题,不管这个案件的因素和背景有多复杂,不管它处于什么阶段,不管它面临什么风险,我都会坚决捍卫清白或者积极大胆地指出问题,在法律范围内使用一切手段来挽救我的委托人。这种性格让我很吃亏,特别容易得罪人。但是,律师经历越久,我逐渐明白,做刑事辩护律师是很容易得罪人的,尤其是在中国,困难很多。刑事辩护律师的立场自然是代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这就使得公安机关很难完全建立起对刑事辩护律师的好感,难免得罪人。怕得罪人,想获得大家的好感和认可,这是一个不好的刑事辩护律师的做法。或许这也是我们刑事辩护律师需要付出的代价。毕竟刑事辩护律师对委托人负责,保护你的委托人,为你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比什么都重要。任公说:世上除了平庸,没有名声,也没有责备。记住你的责任和使命是最重要的。
能力
至今办理了大大小小几十起刑事案件,不谦虚的说,办案经验丰富。更重要的是,取保候审、撤诉、不起诉、缓刑、减轻从轻处罚等成功案例很多。而我处理过的每一个成功案例,都可以通过公正的手段,依靠自己的专业能力,很大方的说出来,写出来,形成一个具有参考意义的参考案例。我可以负责任地保证,我办理的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没有使用过任何不择手段、见不得人或违法的手段和方法。可以说对自己的专业能力很有信心,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也很熟悉。所以我也深信大部分案件都是可以靠扎实过硬的专业能力来解决的,帮助当事人得到好的结果。
另外,我比较喜欢写作,记录日常生活和工作,有时候也能写出好文章。目前坚持每周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原创文章,不定期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知乎、今日头条发布自己的作品。除此之外,我还在上述网络平台上持续撰写和记录随笔。在我看来,对于律师,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来说,写作是基本能力,也是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好的文笔不仅能带来好的传播效果,展示个人的性格和能力,还能引发自己的思考和总结,帮助潜在客户认识自己。
信仰
我可以毫不犹豫、毫不夸张地说,我相信法律,我是一名坚定的专业律师、技术型刑事辩护律师。这种信仰不同于毫无根据的疯狂信仰,它根植于内心,有充分的实践基础支撑。坦白说,中国的律师行业有很多山头,各种各样的律师。专业只是力量之一,还有勾兑派、忽悠派、经纪人等等。
我曾经和我的一个客户聊过,我说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只有两种,一种是刑事辩护律师,一种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前者对法律有信仰,能够勇敢地依法保护自己的委托人,为委托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真正践行了那句“我们不仅在办案,还有别人的生命”;后一种情况,刑事案件只是他们的一个业务,一个普通的业务。说白了就是后一种情况有一些律师。他们处理刑事案件可能和他们处理的其他案件没有太大区别,只有赚多少钱的区别。
人为什么要有信仰,为什么需要信仰?是因为信仰不是那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东西,而是真的给你力量,支撑着你,存在着。再实际一点也能解决很多问题。就我个人而言,我执业以来,办理了上百个各种类型的案件。在我专攻刑事案件之前,我办理过所有的案件,但是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我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包括我之前办理的民商事案件,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即使个别案例出现波折,但最终结果还是不错的。我接触过的绝大多数法官和检察官都是兢兢业业的。只要你真的发现了案件的问题,只要你代理的案件真的代表了正义,意见合理合法,有证据支持,一般都会支持。从自己的经历中,我也逐渐树立了对法律的信仰。一开始是怀疑,后来是半信半疑,再后来是确定,因为信仰的前提是充分的了解。如果个别案件的结果比较好,可能存在侥幸心理,几百个案件的结果都是好的,几乎达到了当事人的预期和目标,那么可以总结为一个规律,就是法律是有用的,我们的法治是值得依靠和期待的,也是值得信仰的。只有信仰才能发挥巨大的力量,赋予充分的生命力,引领不断的追求。
综上所述,兴趣、爱好、性格、能力、信念这五个因素让我选择了刑事辩护领域,做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情怀、有技能、有个性的刑事辩护律师。未来,我会继续沿着这条路前行,保持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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