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6 | 评论:1
婚姻和家庭事务
严夫人和严夫人养育了四个孩子,一子三女。十年前,我丈夫因病去世。之后严夫人一直一个人住。还好她身体强壮,没有过多打扰孩子。人生的最后几年,四个孩子商量,严夫人由三个女儿轮流照顾,儿子自愿每月出2000元生活费。为此,兄妹四人曾私下有过书面赡养协议,约定三姐妹轮流陪伴母亲,弟弟补贴部分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将在母亲去世后出售,由四兄妹平分。
今年年初,严夫人去世。在办理丧事、整理遗物时,弟弟妹妹发现,早在父亲在世时,父母就已经写好了署名为“给子女的信”的遗书,其中提到,他们都去世后,他们名下的房子将由儿子一人继承,其他钱物由三个女儿平分。我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哥哥姐姐心里都明白,父亲一直重男轻女,大概就是父亲的意思。姐妹俩把信交给弟弟后,并没有刻意再提遗产的事。
几个月前,弟弟突然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三个姐姐列为被告,要求按照遗嘱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开庭时,三姐妹拿出母亲在世时原、被告签订的抚养协议,认为父母留下的信件虽真实无异议,但兄妹四人签订的协议也是大家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合法有效,要求法院按协议平分父母遗产。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法院查明的事实均无异议,但双方对如何处理父母的来信及抚养协议存在较大争议,被法院概括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原、被告分别进行了申辩。
三被告认为,弟弟签了这份协议,说明他放弃了部分继承权。这份协议应该被认为是他去世前,其父母的财产在四个继承人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内部分割协议。弟弟只有在四兄妹都尽到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后,才愿意平分父母的财产。父母生前的意愿不能作为原告抗辩其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的依据。
原告认为,四兄妹在签订抚养协议时,并不知道父母给自己留了遗嘱,他们愿意把房子留给自己。这是他们父母的遗愿,作为孩子应该受到尊重。在签订抚养协议时,我并不了解父母的意愿,因此协议中存在重大误解,并非我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协议签订时,母亲还健在,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是房屋所有人,兄妹四人是第三人。未经父母同意,不得擅自处分父母财产,母亲直至去世也未追认,故四兄妹签订的扶养协议无效。此外,被告放弃继承权或遗产分割协议是只有在继承开始后才能做出的行为表示。但该协议是母亲在世时形成的,法律不适用,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协议。
法院认为遗产继承始于死者死亡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原、被告签订的扶养协议处理的是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而扶养协议的签订主体对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不享有任何合法权利,无权处分的法律行为未经权利人追认。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该协议无效。另外,继承人事先无法约定具体的继承处理,只有在继承开始后,才能处理相应的继承份额。因此,法院认为,本案中的协议不能被视为继承人分割遗产意图的表达。但考虑到协议签订时父亲已经去世,法院认为,至于其父亲的遗产份额,该协议视为原告与被告对遗产的约定分割,法院予以支持。
宋波律师(编号:13101200910483700)
电话:021-61439858
来源:新民晚报
本文标签: 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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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晴朗的天空
2022-03-11 17:30:30 回复
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将在母亲去世后出售,由四兄妹平分。今年年初,严夫人去世。在办理丧事、整理遗物时,弟弟妹妹发现,早在父亲在世时,父母就已经写好了署名为“给子女的信”的遗书,其中提到,他们都去世后,他们名下的房子将由儿子一人继承,其他钱物由三个女儿平分。我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哥哥姐
海王哥哥
2022-03-11 18:59:44 回复
已经去世,法院认为,至于其父亲的遗产份额,该协议视为原告与被告对遗产的约定分割,法院予以支持。宋波律师(编号:13101200910483700)电话:021-61439858来源:新民晚报
污污污男人
2022-03-11 16:05:21 回复
真实意思表示,应合法有效,要求法院按协议平分父母遗产。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法院查明的事实均无异议,但双方对如何处理父母的来信及抚养协议存在较大争议,被法院概括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原、被告分别进行了申辩。三被告认为,弟弟签了这份协议,说明他放弃了部分继承权。这份协议应该被认为是他去世前,其父母的财产
少年痴货
2022-03-11 18:35:51 回复
理丧事、整理遗物时,弟弟妹妹发现,早在父亲在世时,父母就已经写好了署名为“给子女的信”的遗书,其中提到,他们都去世后,他们名下的房子将由儿子一人继承,其他钱物由三个女儿平分。我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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