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1 | 评论:2
“我傻了这么多年,走了他肯定也照顾不了自己,所以我就把存折里的6万留着,第五个我来管,别拖累你,管好你的小家就行。”
八十八岁的王大爷躺在床上,隐约听到隔壁传来大女儿的声音。
王大爷上周突然晕倒,被邻居送去急救。他问医生,“周晓,我还有多长时间?”
医生问:“叔叔,这半年来你来过两次急救。你应该随时通知你的孩子这次来。”
“不,我了解我的身体。告诉我。他们都不在城里,很忙。”
“只有一个月左右”
一、当着儿女的面,口头分配财产,一旦继承开始,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王大爷悄悄回家,看了看门口傻乎乎的老五,又分别电话通知其他孩子:“这个星期我活不下去了,你们都回来,我把家里的产业交代清楚。”
第二天孩子回来了,家里只有王大爷和五夫。他们都在问王叔叔发生了什么事。
王大爷说:“我早就该走了,只是忍不住担心第五任丈夫,一直拖到现在。”
王大爷拿出三个存折,继续说,“这是我存了大半辈子的钱,一共6万,分别是3万,1万,2万,都是留给老二的,但是老二需要照顾老五。”说完这句话,他看着老二,想要老二。
老二说:“爸爸,你的钱我一个都不要,我也没时间照看老五。送他去养老院,我会定期去看望他。”
王大爷接着说:“现在把老三住的房子给老三家吧。第三个家庭有三个孩子不容易。卖掉我的公寓,然后你们三个平分。至于面包车……”
“爸爸,把你的车也给我们。你看,我二哥有钱做生意,我们夫妻俩没有正式工作,我们三个孩子的开销也大……”三媳妇慌忙张口,一边的三媳妇满脸通红制止。
王大爷想了想,继续说道:“就是这样。你应该回去工作。老板退休了,留在这里,等我死了,老板会通知你的。”
“爸爸,你在这里做什么?你的遗言是什么?”大女儿擦了擦眼泪,看着王大爷。
王大爷只是对他的财产做了口头安排。如果王大爷去世,子女对他的遗产有争议,这样的安排会有效吗?
答案无效。
王大爷在子女面前安排财产,这是立遗嘱的行为。这份遗嘱只是口头表达,没有留下文字。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危急情况;第二,有两个以上的证人。
紧急情况解除后可以用其他方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证人不合格,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王大爷做口头遗嘱的时候,并不是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是指生命垂危或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随时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以其他形式立遗嘱。
第二,当时只有王大爷和他的孩子在场,没有合格的证人。
综上所述,王大爷去世后,王大爷口头分配财产的遗嘱无效。
二、丧偶女婿前来争夺“遗产”,他有继承权吗?“第二,我爸没让我姐夫来,你给他打个电话让他知道。虽然四姐早走了,但还有时间,等我们看孩子的时候再通知你。”深夜,王大爷睡着后,大女儿在院子里对弟弟和嫂子说。
第三天,王叔叔的第四个女婿张深来了。
张深从大姐口中得知王大爷的安排,第一个提出反对。他问:“你为什么不给我家留一分钱?虽然陈辰的母亲不在了,但她是我父亲的女儿,对吗?是的,你必须有我们的一份。不行,我得和爸爸谈谈。”
“四姐刚走三个月,你就赶紧改嫁了。你一年没回家,也没给爸爸一分钱。每年过年的时候,陈晨都会一个人来,陈晨的学费都是爸爸出的。你有什么脸要财产?”第二个孩子指着张深吼道。
“即使我没有脸,陈晨也应该有。没有我那份,就得过生日。”张深不在乎。
王叔叔带着他的小儿子散步回来了。当他来到门口时,听到这些话,他叹了口气走了进去。
作为一个丧偶的女婿,张深有权利继承岳父的遗产吗?陈灿继承爷爷的遗产?
我国法律规定了遗产继承人的身份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继承开始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规定,丧偶的儿媳对丈夫、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的女婿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他们的谈话,张深再婚快,很少去前岳父(王大爷)家,明显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如果王大爷没有留下遗嘱,他就不能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有法定继承,可以继承王大爷的遗产吗?答案是肯定的。
继承中有一个词,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死亡子女的直系血亲继承其财产份额。
说白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父母留下的遗产将由去世子女的亲生子女继承。
王叔叔的第四个女儿死得比王叔叔早。作为她的儿子,陈辰属于晚辈的直系血亲,所以陈辰可以继承她母亲应得的份额。
也就是说,如果有合法的遗产,在同等条件下,陈辰将拥有和叔叔阿姨们一样的份额,只不过陈辰的遗产名义上是他自己母亲的份额。
《继承法》第11条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关系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王大爷离世一周,老三因为车祸也意外去世,这时怎么分割财产?王大爷一直觉得送他去养老院不合适,就照顾了他这么多年。
老二主动提出要送老五去养老院,他不敢把老五托付给老二。还好,听说是大女儿主动照顾我的第五个孩子。王大爷在床上留下了眼泪。他从来不想把第五个拖到他的大女儿身上。毕竟中间有个女婿。
“大家请进。”王大爷努力喊出这句话。然后他对床前的孩子们说:“我走不下去了,也做不了你们的主人。我五哥是你哥,你看着办吧。”说完,王大爷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王叔叔死亡时开始继承。因为没有有效的遗嘱,所以发生了法定继承(无遗嘱继承)。
意外会发生。王大爷去世一周后,老三意外死于车祸。这个时候兄弟姐妹还没分王大爷的遗产。
出现这种情况,王大爷遗产分割时,还会有老三吗?
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子继承,也叫二次继承和再继承,是指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未放弃继承权,其有权接受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没有规定遗产的转让,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意见》第五十二条有相关规定: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未放弃继承,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其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第25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三个孩子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意外死亡,他没有放弃继承权,所以他应该继承的份额转移给了他的法定继承人(妻子和三个孩子)。
四、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有哪些原则?王大爷去世后,遗产依法继承。应该如何确定每个子女的继承份额?
这是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时,应该如何分割?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了两个原则。
1。一般来说,它应该是相等的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股份,应当按照人数进行评估分配。
2。特殊情况下的不平等
有四种不平等,即:
第三个孩子的葬礼结束后,王大爷的大女儿、二儿子、三媳妇坐在一起协商,分割王大爷的遗产。
老二直接说,一分钱都不要。
“既然二胎不要了,那原本属于二胎的,就不要动了,留着吧,以后急用。还有一件事,我爸提前给陈辰存了4万块钱。没人能告诉张深这笔钱的事。陈辰马上大学毕业,这笔钱直接给陈辰。”大女儿拿着银行卡说。
王大爷的几个孩子平日里关系都很好,也都认同大姐的话,所以大家达成了共识,没有引起什么继承纠纷。
但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我国继承案件的判决数量分别为137件、374件和410件。
继承纠纷的增多,说明人们对财产的争夺正在升温。在竞争的过程中,原有的亲情也消耗殆尽。
希望在遗产分割中,当事人能以家庭为重,互相体谅,互相谦让,协商。
本文标签: 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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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似是当时少年郎
2022-03-11 14:28:20 回复
产,一旦继承开始,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王大爷悄悄回家,看了看门口傻乎乎的老五,又分别电话通知其他孩子:“这个星期我活不下去了,你们都回来,我把家里的产业交代清楚。”第二天孩子回来了,家里只有王大爷和五夫。他们
热情的邻居
2022-03-11 10:33:57 回复
老三因为车祸也意外去世,这时怎么分割财产?王大爷一直觉得送他去养老院不合适,就照顾了他这么多年。老二主动提出要送老五去养老院,他不敢把老五托付给老二。还好,听说是大女儿主动照顾我的第五个孩子。王大爷在床上留下了眼泪。他从来不想把第五个拖到他的大女儿身
凉凉晨风
2022-03-11 17:07:41 回复
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危急情况;第二,有两个以上的证人。紧急情况解除后可以用其他方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证人不合格,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人:(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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