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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前言关于合同的效力,在《民法典》生效之前,相关规范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另一方面,统一了民法典,以总则“民事法律行为”为基础,以合同汇编第三章“合同效力”为支撑,建立了

前言

关于合同的效力,在《民法典》生效之前,相关规范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另一方面,统一了民法典,以总则“民事法律行为”为基础,以合同汇编第三章“合同效力”为支撑,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同效力标准体系。其中,《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文将围绕这一分析,讨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一个

合同有效性确认

一般来说,确定合同的效力,需要援引《民法典》第143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效力的规定,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义是真实的;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确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是《民法典》第144、146、153和154条,这些条款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原因: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虚假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II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吸收了原《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规范的范围限定为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但一般认为,只有违反了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才会导致合同无效,只有违反了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才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如何区分有效的强制性规定和行政强制性规定,可以参考《九民纪要》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特别是在综合考虑强制性规定所保护的法益类型、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交易安全保护的基础上,审慎判断强制性规定的性质。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的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交易标的禁止交易,如人体器官、毒品、枪支等。;违反特许经营规定,如场外配资合同;交易严重违法,如违反招标等竞争性缔约方式订立的合同;交易场所不合法,比如在批准的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经营范围、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行政性质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视为“行政强制性规定”。

虽然《民法典》并未采用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这一概念,即法律法规的哪些部分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但《九人纪要》在审判实践中的指导作用不容忽视,可以作为这一问题的参考。


违反规则、政策等。,违反公序良俗,可以作为合同无效的唯一理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作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补充。“公序良俗”是公序良俗的简称。所谓公共秩序,是指社会的普遍利益,包括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良好的风俗习惯,即一般的道德观念或良好的道德习惯,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习惯。由于公序良俗的内涵和外延具有不确定性、抽象性和模糊性,解释之间存在差距空,可以作为合同无效的深层原因。

(一)部门规章制度

参照《九民纪要》第三十一条,违反规定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决定该规定是否涉及公序良俗时,应当在调查被调整对象的基础上,审慎考虑监管力度、交易安全保护、社会影响等因素,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说理。类似于强制效力规范的认定,《九人纪要》以列举的方式进行规范,有利于解决法官在适用公序良俗时的任意性问题。

我们知道,根据法律规定,规章制度不能作为判断民事行为效力的依据,人民法院也不能依据规章制度直接判断民事行为的效力。但根据《九人纪要》的精神,在违反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公序良俗规则》判决合同无效。

(2)政策

这里的政策主要是指各种“红头文件”。参考:《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主编),在认定违反政策是否构成违反善良风俗时,要区分政策的层次和类型。政策不同于党中央的政策、政策、部门政策和其他政策。党中央的政策是指党中央、中办下发的各类“红头文件”,的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和各部委联合下发的各类“红头文件”。一般来说,违反党中央和政策的合同可以视为构成公序良俗。违反部门政策和地方政策,如社会公共利益(如“房屋限购”、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政策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认定无效。

最后,在认定违反部门规章或政策时,还需要考虑规范对象、交易安全保护因素、监管力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合同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到了无效的程度。


IV

典型案例:(2020)最高法328号

本案最高法认定借款人与名人签订的规避限购政策的房产代理协议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最高法认为,名人与名人签订的规避限购政策的房产代理协议,因违反公序良俗,无效。原因在于,如果司法机关不对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进行限制,无异于纵容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导致投机性购房快速增长。允许不诚信当事人通过规避政策红线获取不当利益,不仅与司法机关维护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的职责不符,而且势必影响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从而阻碍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实施,影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损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作者介绍

王光荣

合同纠纷官司打输了有什么后果,还能买房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曾入选省立大学法学研究所研修生,在上海某大型央企总部担任海外律师。专注于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案件和民商事纠纷解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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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合同纠纷官司打输了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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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鹿岛

    鹿岛

    2022-03-11 16:12:58    回复

    前言关于合同的效力,在《民法典》生效之前,相关规范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另一方面,统一了民法典,以总则“民事法律行为”为基础,以合同汇编第三章“合同效力”为支

  • 兴趣部落

    兴趣部落

    2022-03-11 10:03:56    回复

    部委联合下发的各类“红头文件”。一般来说,违反党中央和政策的合同可以视为构成公序良俗。违反部门政策和地方政策,如社会公共利益(如“房屋限购”、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政策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认定无效。最后,在认定违反部门

  • 左腾桂烁

    左腾桂烁

    2022-03-11 08:57:35    回复

    这人也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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