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93 | 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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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征地拆迁的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
序
说到签订协议,人们普遍认为属于民事的范畴,但并不是所有的协议都在民法调整的范围内,有时甚至连法院都很傻很混乱。今天,北京市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财产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石西宁律师通过其代理的一个胜诉案例告诉大家:被告是政府,但法院以不是行政协议为由不予立案,该怎么办?
案例简介
包括张先生在内的七人在一个村庄拥有合法房屋。由于当地的生态保护区工程,他们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于是张先生等七人与当地政府和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由于种种原因,张先生等7人认为拆迁补偿协议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政府及村委会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一审法院认为,拆迁补偿协议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裁定不予立案。张律师等7人认为一审法院不予立案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于是张律师请来了北京市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财产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石西宁律师帮助他们维权。
律师风格
石先生接案后研究了相关资料,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法律认识上的错误。因此,他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师律师认为,拆迁补偿协议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目标,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属于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表演的主体是地方政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为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在张先生等7人以行政起诉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况下,协议的性质等问题应通过实体审理来确定,故本案应予立案。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师律师的观点,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裁定,责令一审法院立案。[/cp]
本文标签: 为什么律师不打行政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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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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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09:56:21 回复
行政起诉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况下,协议的性质等问题应通过实体审理来确定,故本案应予立案。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师律师的观点,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裁定,责令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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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20:27:45 回复
立案。张律师等7人认为一审法院不予立案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于是张律师请来了北京市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财产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石西宁律师帮助他们维权。律师风格石先生接案后研究了相关资料,认为一审法院的判
饶舌大佬
2022-03-11 20:23:21 回复
关资料,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法律认识上的错误。因此,他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师律师认为,拆迁补偿协议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目标,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属于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表演的主体是地方政府。根据《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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