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3 | 评论:3
资料来源:dute
编者按:
新时期,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地方立法活动、项目谈判和文件起草等。与此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如“关心他人”不问问题、忽视预防注重救济、法律顾问被指派承担非法律工作等,亟待学术界探索解决。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法律顾问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期将进行整理。
政府法律顾问是防止政府做出非法决策的防火墙
侯志强、姚在《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3期《中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问题与完善》一文中认为,新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当务之急。作为政府法律的主要实施者和制定者之一,我们应该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权力的规范运行,防止权力的异化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是法治建设的前提,监督政府执法是法治建设的本质。毫无疑问,这些任务的完成需要政府法律顾问的深入参与和实质性作用。政府法律顾问是防止政府违法决策的防火墙,要求对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进行事前审查。
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
于在《领导学》2019年8月号的文章《新时代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与完善》(下篇)中认为有必要完善法律顾问的参与机制。首先,根据党政机关的不同类型和级别,设置不同的法律顾问准入门槛。省(部)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更多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对其专业水平和年限应有较高要求,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单位法律顾问,以保证法律顾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重大决策。其次,安排熟悉法律事务或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与法律顾问对接,做到沟通顺畅,接收法律意见渠道畅通,法律服务台账明细齐全。尤其是县乡基层单位,政府法制办要与政府法律顾问对接,其他职能部门由办公室或法制部门完成这项工作,主管这项工作的领导必须是政府或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第三,建立法律顾问书面联系制度。法律顾问应根据单位要求书面告知工作过程,根据需要出具书面专家意见或建议时,法律顾问必须签字并对其合法性负责。参加相关会议等活动,如涉及需要机构承担费用的,法律顾问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的书面同意。在县乡基层地区,法律顾问最好以书面形式向咨询单位提交法律服务,并保留完整的工作记录,尤其是涉及证据、法律文书、财产等资料。最后,要制定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科学高效。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考核进行量化,可以采取打分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辞退。
完善法律顾问保障机制
史东洋、贾、纪恒娜在《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三期《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党政机关决策法治化》中认为,要完善法律顾问保障机制。第一,确保法律顾问能够获得足够完整的信息。与党政机关相比,法律顾问在信息意识方面明显处于劣势。要求法律顾问出具有效的建议,首先是要保证法律顾问在发表法律意见时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二是保证法律顾问能够独立发表意见。赋予法律顾问拒绝明显违反法律的委托事项的权利,使法律顾问发表的意见不受党政机关意志的影响,不受部门利益的限制。三是确保法律顾问获得合理报酬。法律顾问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难度大,社会影响大,法律顾问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劳动。要保证法律顾问能够获得与其工作量相当的合理报酬,以激励法律顾问积极工作。
(栏目主持人:赵鑫)
(原题为《崔雯|法律顾问制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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