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33 | 评论:3
晨报讯(通讯员王友)1月7日,市民李先生打开自己刚刚下载注册的个人所得税APP,体验个人所得税APP的便捷和人性化。当李先生点击“所得税缴纳明细查询”模块,发现其工资薪金所得与每月在公司实际领取的工资不一致时,立即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浦口区税务局的小王接到工单后,立即电话联系李先生,帮他解惑。小王告诉李先生,个人所得税APP上显示的收入是他应得的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而他的实际工资是他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预缴税款等税费后的工资。两者有区别是合理的。对比了公司代扣的税费后,李先生的疑惑顿时烟消云散。后来小王为李先生宣传税改。
2019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确立了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年计税的第一年,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纳税人可以提前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完善个人信息,绑定银行卡,关注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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