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9 | 评论:2
8.刑事案件不交罚金有什么影响?
经常有当事人和家属问我,刑事案件的罚款我不想交,有什么影响?
我已经从拘留所出来了。我还会被逮捕吗?
关于罚款,我们先来看两张截图。
1.如果处以罚金,一般在判决书中写明要交多久,常见的有十天、十五天、一个月;
2.时间过了,不缴纳罚款,法院强制缴纳,刑事法院将材料移送执行法院,启动执行程序;
3.如果你的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你将被送进监狱。以后能不能减刑,交不交罚金,是很重要的考虑因素。对于被判五年以下的,其他人服刑一年后可能会减刑。你得打紧急电话让你的家人暂时交罚款。电话在任何时候都不可用。更有可能的是,错过了今年监狱的统一申报,就要等明年了。
4.你说不用坐牢,下个月就出来了,法院可以自行调查你的财产,也可以找其他机构和单位;
5.如果有财产,法院会直接扣;
6.如果你没有财产,法院会把你列入限高名单;
7.出来后,如果你有财产,你逃避、抗拒执行,法院会把你列为失信名单;
8.严重逃避、抗拒执行的,可以司法拘留十日;
9.逃避、抗拒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关于如何缴纳罚款。
1、家属可以去法院赔付;
2.出来后可以自己交给法院;
3.一般情况下,律师不负责帮你处理罚款。我曾经应一个客户家庭成员的要求帮助他处理罚款。之后当事人出来和家属发生矛盾(那狗娘养的不想被他爸管,也不想欠他爸一个“人情”),说我律师管那么多事;
4.现在我在帮一个客户处理罚款。他已被判刑两年,不久将被送进监狱。希望入狱后能减少一个月,但是家人都在福建,来深圳不太方便。
5.去深圳某法院,发现法院交罚款很麻烦,程序很繁琐。
6.之前交罚款。判决生效后,去法院拿罚款单,去银行交罚款,把交款单据寄回法院,跑三趟。
7.现在判决生效,刑事法院不会开罚款票据,全部转到执行法院,执行法院也不会主动开罚款票据。它要求你准备两份判决书和两份当事人的身份资料,填写缴纳罚款申请表。
8.等执行法院审核材料,再通知你拿罚款材料。快速复习资料需要三到五天,慢慢复习需要半个月。
9.拿了材料去银行交罚款;
10.最后,将付款凭证寄回执行法院。
11.现在至少跑四趟是小事,等待的时间才是大事。对于福建或者外省的家庭来说,不可能一直在深圳等。如果先回福建,过几天再来深圳,就更麻烦了。
12.当然,如果你有家人在外地或者本地怕麻烦,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团队处理深圳法院缴纳的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你到期未能付款,你将被迫付款。罚金不能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随时追回。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
第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减刑”条件的案件,应当综合考察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财产判决在原判决和生效判决中的表现以及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减刑起始时间为:有期徒刑不满五年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前应当判处一年六个月;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在减刑前二年执行。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财产判决,是指对犯罪分子承担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判决,以及追缴、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释 [2000]第45号
第十一条从判决指定期限届满的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无法定事由不缴纳罚金的人,应当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判决涉及财产部分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
第七条刑事司法部门应当及时将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执行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的部分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
第八条人民法院可以向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有关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请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判决部分执行财产案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相应规定的,参照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和非生活、事业必需的相关消费。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限制其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一)因无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
本文标签: 为什么诈骗罪只交罚金不还被骗人的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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