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0 | 评论:3
“收钱安排工作,拿不到全额退款”这种事,听起来很不靠谱,但实际上生活中就有。一旦钱发出去了,但是工作安排不上,发出去的钱还能退回来吗?收钱安排工作的合同有效吗?今天的文章就来看看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案例历史
孙某某收取余某4万元,并出具收据,上面写着:“今日收到余某给孩子的工作安排,收到现金4万元,收款人为孙某某”。同年12月,孙某某收到余某的收条,收条上写着:“收到余某给孩子的现金10000元(人民币10000.00元),收款人为孙某某”。孙某某为余某儿子安排工作未果后,余某要求其返还现金5万元,并赔偿损失5000元。因此,双方形成了争执。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就业是劳动人事部门的职责。公民无权进行重新安置。被告孙某某收钱安排工作,不符合法律精神,应当返还原告余某收取的5万元。原告于要求被告孙某某赔偿损失5000元,因其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不予支持。
温度定律陈述:
就业是劳动人事部门的调整范围。公民个人无权安置和收钱安排工作。这种收钱安排工作的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非法目的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我觉得这一期的内容还不错
欢迎转发和点赞
谢谢大家的支持!
每天普及身边的法律知识。
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给我讲讲法律知识。
律师文菲菲:
重庆力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共党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团代表。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主要成就:
为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提供律师解读,被聘为上游新闻求助频道特约律师。给重庆科技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投稿。为重庆玉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威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本文标签: 他人谎称办工作收钱算什么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长江东流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小猪崽子
2022-03-11 18:57:58 回复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就业是劳动人事部门的职责。公民无权进行重新安置。被告孙某某收钱安排工作,不符合法律精神,应当返还原告余某收取的5万元
撩妹导师
2022-03-11 19:28:07 回复
何认定的。案例历史孙某某收取余某4万元,并出具收据,上面写着:“今日收到余某给孩子的工作安排,收到现金4万元,收款人为孙某某”。同年12月,孙某某收到余某的收条,收条上写着:“收到余某给孩子
火柴人
2022-03-11 08:58:50 回复
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就业是劳动人事部门的职责。公民无权进行重新安置。被告孙某某收钱安排工作,不符合法律精神,应当返还原告余某收取的5万元。原告于要求被告孙某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