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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近年来,国内各大连锁超市纷纷推出“自助结账”服务。顾客购买商品后,不仅可以选择由超市人工柜台结算,还可以自行在超市的结算机上扫描商品的编码,使用手机支付App自行完成支付结算。与传统购物模式相比,自助

近年来,国内各大连锁超市纷纷推出“自助结账”服务。顾客购买商品后,不仅可以选择由超市人工柜台结算,还可以自行在超市的结算机上扫描商品的编码,使用手机支付App自行完成支付结算。与传统购物模式相比,自助结账给顾客带来了便利,节省了超市的人力成本,但也暴露出一些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一些不法分子频繁利用自助收银“逃单”,甚至构成盗窃罪。那么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如何处理,应该如何防范呢?


2021年12月24日上午,大兴法院召开“自助收银超市盗窃案件分析与防范”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大兴法院审理的自助收银超市盗窃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分析了此类犯罪的成因,以三个典型案例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给出了防范此类犯罪的法律建议。

新闻发布会以网络直播的形式进行,由大兴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约瑟夫·范忠良主持。7名北京市人大代表和多家新闻媒体受邀在线旁听会议。

据大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庆安介绍,近年来该院受理的“自助收银”超市盗窃案件呈多发趋势。仅2020年以来,已审结此类案件54起,占同期盗窃案件的14.1%,判处罪犯64人。从判处的刑罚来看,大部分是拘留二至六个月,最高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000至2000元,最高罚金1万元。这类案件不同于普通盗窃案件,主要表现为犯罪主体多元化、盗窃手段趋同化、盗窃金额小且赔偿金额大、犯罪主体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部分超市在初期发现作案人作案时处理不及时等特点。综合总结分析,“自助收银”超市盗窃案件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犯罪分子法律认知存在偏差,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部分超市的监管和提示不到位,部分超市未能及时妥善处理这一现象,导致行为升级。



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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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表现:多次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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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超市使用超市购物软件自助结账时,部分商品在自由购买通道自助结账区未扫描,少结账,或扫码后删除已购买商品,店内红虾、植物黄油、鸡蛋等商品被盗17次。2020年11月,A某盗窃后被当场抓获,赃物经鉴定价值700余元。a的家人赔偿了超市的所有损失,得到了超市的谅解。


处理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A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A自愿认罪悔罪,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A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情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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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表现:协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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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9年9月8日、9月10日、9月13日、9月15日,在某超市内,甲乙双方相互配合,对购买的商品不扫码结账,共同盗窃该店商品。2019年9月15日,两人被当场抓获,并缴获面包、包子、饺子等物品。之后,民警从其暂住地起获两瓶洗发水。在办案过程中,两人退还超市未结算的货款500元。


处理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甲、乙双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共同窃取公私财物。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甲、乙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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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表现:犯罪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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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收银员盗窃收银款应该是什么罪(利用“自助收银”实施盗窃,侥幸“逃单”难逃法律制裁)


本科学历,作为一家贸易公司的店长,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先后9次在某生鲜超市盗窃润肤霜、润肤霜等产品。经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2000余元。2021年3月,A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同时,公安机关在A某住处查获润肤露、面霜、按摩油等物品,案发后退还被害单位。


处理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A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判处被告人A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至于数额标准,在北京,“数额较大”是2000元,“数额巨大”是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40万元。

关于“多次盗窃”的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关于盗窃罪的罚金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的,处一千元以上盗窃罪金额二倍以下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盗窃数额不高,但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盗窃罪。由于“自助收银”的盗窃数额大多达不到2000元的定罪标准,这类案件多以“多次盗窃”定罪,罚金从1000元到几千元不等。


评委提示

(1)公众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公众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出现不懂法或不懂法而落入法网的情况。同时倡导大家积极向家里的老人、孩子或者朋友普及所学的法律知识。大兴法院还将面向重点地区消费者举办系列普法讲座,借助官方新闻媒体平台、微信官方账号发布的法律文章、新媒体作品等,讲解盗窃犯罪的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尊法守法意识,形成良好的自省监督社会氛围。

(2)彻底杜绝侥幸心理

永远遵纪守法,不做小恶。自助收银台的每台机器一般都配有摄像头。一些不法分子以为丢货的行为逃过了现场检查人员的眼睛,却逃不过无时无刻不在监控大家行为的“电子眼”。大数据时代,进出超市、支付等行为都会留下痕迹。一旦发现犯罪行为,犯罪者很容易被锁定。任何违法犯罪,无论数额大小,情节轻重,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因小失大。

(3)超市应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

超市应在自助结账区、商品经常被盗的区域等张贴醒目的警示标志和法律规定。,以警醒不法之徒,倡导文明消费,避免无教无罚。要发挥监控系统等各种防盗手段的作用,坚持监控视频全覆盖的原则,特别是自助结账区、出入口等重点区域,要给予提示。推广应用温馨提示。超市发现顾客少付或漏结账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客服,客服会通过app推送的方式及时提醒顾客,让其支付货款。温馨提示会让客户意识到自己不付款或者少付款的行为被发现了,以后就不敢再进行类似的行为了。以上做法既能减少超市的损失,又能防止顾客继续偷窃,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4)超市也要警惕落入犯罪陷阱[/s2/]

从法律上看,发现盗窃证据后故意不提醒行为人,达到犯罪标准后向行为人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与敲诈勒索罪只有一线之隔。近年来,超市工作人员因敲诈偷窃商品的顾客而被定罪和判刑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超市工作人员也要提高法律意识水平,遵纪守法,遵守公序良俗。另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索要高额赔偿并不是一个合适的盈利模式。如果此类案件频繁发生,也会降低超市在居民心中的信誉,从而影响正常收入。尚超应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边界意识,依法依规办事,为大家树立榜样。他不应该试图钻空法律的空子,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大兴法院供稿

照片:钱坤

编辑:杨胜斌姚日辉

本文标签: 收银员自盗不足六万以什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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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清风素笺

    清风素笺

    2022-03-11 11:52:27    回复

    0元。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 林鹿

    林鹿

    2022-03-11 14:02:49    回复

    后认为,被告人A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判处被告人A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冷心王子

    冷心王子

    2022-03-11 11:13:03    回复

    法解释规定,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的,处一千元以上盗窃罪金额二倍以下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盗窃数额不高,但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盗窃罪。由于“自助收银”的盗窃数额大多达不到2000元的定罪标准,这类案件

  • 爷们儿有颗少女心

    爷们儿有颗少女心

    2022-03-11 08:21:09    回复

    现犯罪行为,犯罪者很容易被锁定。任何违法犯罪,无论数额大小,情节轻重,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因小失大。 (3)超市应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超市应在自助结账区、商品经常被盗的区域等张贴醒目的警示标志和法律规定。,以警醒不法之徒,倡导文明消费,避免无教无罚。要发挥监控系统等各种防盗手段

  • 山村傻根

    山村傻根

    2022-03-11 13:37:28    回复

    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甲、乙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案例3

  • 梅淑顺彪

    梅淑顺彪

    2022-03-11 07:49:29    回复

    开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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