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7 | 评论:3
凌晨的余姚街头,那辆白色轿车突然失控跑到路边,砸碎了一扇铁门,然后又把天然气管道弄断了。事故发生后,司机没有及时报警,反而喊“好兄弟”“顶包”。近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两人均受到法律制裁。
时间追溯到5月24日。当日凌晨1时47分,被告人兰某汉驾驶小型轿车载4人沿长风桥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长风桥路75号附近时,车辆突然失控冲向路边,与黄某家门面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黄某家铁门及天然气管道受损。
事故发生后,兰某汉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并给朋友兰某打电话让其过来“顶包”。然而天网虽慢却很慢。在警方依法扣留事故车辆并返回后不久,指挥中心再次接到目击者报警,称其经营的餐厅监控视频清晰拍摄到了司机“顶包”过程。民警再次来到现场,询问真正的肇事者兰某汉。其间,民警在发现兰某汉涉嫌酒驾时,当场对被告人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04mg/100ml,遂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经鉴定,兰某汉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10mg/100ml,且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赔偿也由兰某涵承担,共计23000元。
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后,经承办检察官认定,兰某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由他人顶替。8月,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兰某汉提起公诉,并作出15日拘留一个月、罚款3000元的量刑建议,被市法院采纳。此外,“顶包”兰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巧合的是。在记者从检察厅了解到的另一起四车连环相撞案中,肇事司机张某某也因酒驾找到了自己的朋友何某某,想让他“顶包”。民警在现场询问情况时,严肃告知“顶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何某某当场悔过,这才制止了一场“顶包闹剧”。
检察官的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伪证或者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隐匿的处所、财物,帮助其逃跑或者虚假证明其窝藏的,也可以构成窝藏罪、窝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检查或骗保,有时会发现“顶包”的现象,一旦被发现,将受到严惩。冒名顶替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犯罪。不要因为“哥们”义气而以身试法。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司机要自觉“不喝酒开车,喝酒不开车”,不要心存侥幸。
来源:余姚新闻
本文标签: 交通事故顶包什么时候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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