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1 | 评论:1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很多人会开车,开了很多,但是交通事故谁来负责?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负全责?
用户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负全责?
湖北瑞通天元(仙桃)律师事务所姚锡红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及其他在道路上从事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因其过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为需要一方负全责。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更、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
3.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驾驶车辆的一方,遇到红灯继续通行;
4.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穿越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者在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切入同方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驾驶车辆的当事人在人行道上或者行人通行范围内碰撞行人的;
7.驾驶车辆的当事人依法撞击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姚锡红律师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时,交警一般会做出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审查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在当事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当事人到场,听取意见。
复核期间,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法学学士,专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湖北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多家网站特邀推荐律师。本着被他人信任忠于他人的宗旨,我愿意用法律智慧帮助他人,用专业知识服务他人。
本文标签: 交通事故起诉全责方需要什么材料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梁詠琪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