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4 | 评论:3
众所周知,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日常生活中,无论是打架斗殴、人身伤害还是邻里矛盾,大家都或多或少和派出所的民警打过交道,但是当民事案件没有上升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案件的层面时,我们得到派出所最多的回复,就是建议去法院解决纠纷,那么派出所有义务处理民事纠纷吗?
一、相关规定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公安机关治安调解规范》,公安机关有调解民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义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事纠纷派出所都有调解的义务。派出所调解的范围仅限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坏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轻微行为。另外,派出所有权通知双方去法院合法解决。
二。中介方法
此外,对于派出所负责调解的民事纠纷,派出所可以邀请居(村)委会的人或者双方熟悉的人参与调解。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派出所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安调解机关留存一份。治安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调解机关的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和结果;
(三)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四)公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签名盖章(按指印)。
调解协议达成后,派出所没有权力强制双方履行。对于不履行协议的一方,派出所查明原因后,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派出所有义务协助公民调解民事纠纷,但这里的民事纠纷并不都是民事案件,只针对一些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的民事纠纷。对其他不违反治安管理的民事纠纷,告知其到法院依法解决,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理的,依法处罚。
本文标签: 警察为什么不处理感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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