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9 | 评论:1
来源:本文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
出发地:合法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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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答:《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的日期”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情形到来的日期。《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的日期”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次日。劳动者于1998年7月1日进入企业,截至2008年7月1日已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且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2008年7月1日到期,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以2008年7月2日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2.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日期。如果男性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此时他已经53岁,退休年龄距60岁不足10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的用人单位进行改制,决定于2008年8月3日与该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那么这一天就是“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日子”。3.劳动者与企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第二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次日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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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痴货
2022-03-11 15:28:29 回复
日期。《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
山村傻根
2022-03-11 17:59:21 回复
2008年7月2日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2.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日期。如果男性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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