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2 | 评论:2
2022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评选“2021年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十大案例”,“百香果女童遇害案”赫然在列。
这是一起无法召回,却又难以释怀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再次提起这个案件,就是想向全社会传递这样一个理念:我们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始终零容忍,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今天笔者这次回顾这个案例,希望警示那些蠢蠢欲动的犯罪分子,不要有任何邪念,否则全社会必将对他们群起而攻之,法律之剑必将斩断他们的魔爪!
百香果女孩杨晓燕
2018年10月4日,对于广西姑娘杨晓燕来说,是噩梦般的一天。
她的生命永远停留在这一天。
钦州灵山辛平村的村民都知道,10岁的杨晓燕是个听话的好孩子。
杨晓燕的父亲在她1岁时去世,母亲陈丽岩独自拉扯着四女一男五个孩子,生活十分艰辛。杨晓燕是最小也是最受宠爱的女儿。大家都叫她“小燕子”。
穷人的孩子长期以来一直掌权。当别人家的孩子在父母面前撒娇用零钱买零食的时候,燕子已经给妈妈打工好几年了。放学后,捡柴火,生火做饭,洗碗,喂鸡...和三姐杨都在一起打工,妈妈在外打工,一回家就能吃上一顿热饭。
2018年10月4日上午,陈丽岩要去镇上做生意。出门前,他给孩子们做了早饭,并告诉和杨要他们在百香果林里摘些水果,送到村里的收购点去卖。
杨晓燕摘水果摘得很快。三姐只摘了一半。她已经挑了满满一桶。当杨回家去上厕所,再次返回时,他发现燕子已经不见了。
原来,杨晓燕早已提着装着百香果的编织袋,独自前往收购点。
中午12点左右,杨晓燕来到收购点,把他的百香果卖了32元。他很高兴回家。这时,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下午两点,当陈丽岩回家时,她的第三个女儿哭着说,燕子不见了。
百香果女孩杨晓燕
陈丽岩去百香果收购点询问,得知女儿中午来过,但随后就走了。她去燕子最好的朋友家里打听,把燕子平时玩耍的地方都找遍了,一无所获。
陈丽岩的心变得更加不安。他赶紧动员全村人帮他找,但一直没找到。村民们开始讨论这个问题:杨晓燕会不会被绑架后逃跑?还是离家出走?
听着村民们的议论,陈丽岩有种不祥的预感,赶紧报了警。
排除离家出走的可能后,民警判断孩子很可能发生了某种意外。
有村民提供线索称,当天中午听到山上传来小孩的哭声,还听到两条狗狂吠。哭声持续了1分钟左右。他以为是孩子被狗追了或者几个孩子在打架,当时也没太在意。
这番话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立即调集了大量警力,并动员所有村民参与搜山行动,但搜山行动持续了一天一夜,毫无收获。
在此过程中,有村民反映杨光义不是好人,杨晓燕的失踪很可能与他有关。
当时29岁的杨光义平日性格孤僻,说话有点结巴,很少和村民接触。
村里人怀疑他的原因是杨光义“不正常”。从15岁开始,他就多次在村里偷女人的内衣。被发现后,被狠狠骂了一顿,逃之夭夭,村里很多人都知道。
有村民说,他们的女儿在偏僻的地方被杨光义强行搂抱骚扰。
陈丽岩正在地里干活。
事发后,找到杨的家人,与杨光义对质,但杨光义否认见过,其父更信誓旦旦说儿子是无辜的。
警方立即传唤杨光义,询问其活动轨迹。杨光义回答迅速,显得轻松自然。出了派出所,杨光义好像也没什么事了,甚至还凑了一趟才慢慢回家。
但10月6日凌晨2点多,杨光义再次出现在伯劳鸟派出所,一起出现的还有他的父亲。
“我是从头开始的。我伤害了杨晓燕。”杨光义的话吓了值班民警一跳。
随着杨光义的讲述,一桩骇人听闻的杀人案浮出水面。
正如村里人所说,杨光义从小就口吃,尤其是和外人说话的时候。因为这个问题,他一直很自卑,不爱说话,很少和村民打交道,渐渐养成了孤僻封闭的性格。
杨光义在青少年时期养成了偷女人内裤泄愤的习惯,因此被村里人鄙视,内心更加畸形。外出打工时,他多次猥亵五六岁的女孩,每次给她们20元的“封口费”。
由于家庭条件不好,性格孤僻,名声不好,杨光义到了26、7岁还是找不到媳妇。回村后,他骚扰了同村多名女生,甚至被女生家长告了好几次。
但无一例外,对方没有报警,这无形中助长了杨光义的气焰,让他越来越有勇气
杨晓燕回家必须穿过竹林。
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广义碰巧看到杨晓燕从楼下的百香果收购点走过来。他突然起了邪念。他手里拿着一把折叠刀,埋伏在薄沙岭脚下公路旁的一片竹林里,这是他回杨晓燕老家的必经之路。
过了一会儿,杨晓燕果然来了,杨光义跳出来,用力抱住她,把她拖到了细细的沙埂上。杨晓燕拼命挣扎,大声哭喊,挣脱了控制,向山下跑去。
杨光义很快追上了杨晓燕,把女孩狠狠打昏,把她抬到薄沙岭山顶,开始了自己的暴行。
剩下的过程,作者不忍描述,令人发指,禽兽不如,比常人所能想象的还要残酷...这些暴行即使对一个成年人来说也太残忍了,更不用说一个10岁的小女孩了。
最后,杨光义把奄奄一息的杨晓燕塞进蛇皮袋,搬到附近的鱼尾岭草丛里躲起来逃离了现场,还不忘从卖百香果的女孩口袋里掏出32元钱。
10月6日上午10点,根据杨广义的指认,警方终于找到了杨晓燕。杨晓燕被发现的地方距离她家只有300米远——她已经死了很久,身上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杨光义从这里拖着杨晓燕上山。
经法医鉴定,杨晓燕系被他人强奸致伤,胃内容物反流入气管、支气管、气管;颈部被锐器刺破后,气管外周血管受损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造成气管、支气管填塞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从这个鉴定结论可以想象凶手有多残忍。
作案后,杨光义在外面躲了一段时间,晚上才回家。面对父亲的询问和杨晓燕母亲的询问,杨光义很淡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骗了大家一阵子。
直到被公安机关传唤,杨光义才感受到压力,在父亲的劝告下到派出所自首。
现场检验、尸体鉴定、水样鉴定、DNA鉴定...一系列程序完成后,警方终于可以确认杨广义就是奸杀杨晓燕的凶手,这一点无可辩驳。
2018年10月12日,杨广义被逮捕。
杨光义的残暴罪行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慨,强烈要求严惩。10岁受害者杨晓燕被网友痛心疾首地称为“百香果女”,这起人神共愤的案件被称为“百香果女杀人案”。
凶手杨光义的家
2019年7月12日,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光义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罚,这个结果可以说是差强人意。
没想到,杨光义不服,当庭上诉。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二审法院居然改判了。
2020年3月25日,负责二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杨光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只要在缓刑期间没有犯罪,缓刑期满后不执行死刑,减为无期徒刑;限制减刑,即减刑到无期徒刑后不再减刑,在监狱里服刑一辈子。
总而言之,杨光义的命保住了。
更重要的是,死缓不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石激起千层浪。二审结果公布后,引起轩然大波。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杨光义死刑
中国历来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彰显了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对于杨光义这种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人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什么二审获得缓刑?
其实广西高院的理由很明确:杨光义投案自首。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什么是自首?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自首是指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虽已被发现,但犯罪嫌疑人未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
根据上述规定,杨光义应该属于后一种情况。广西高院正是根据上述规定,认定杨光义自首,对其从轻处罚,将死刑改判为死缓。
这样看来,广西高院的做法也有道理,至少不违反法律。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笔者认为广西高院只看到了表象,没有深入到问题的本质。它只是机械地适用法律来裁判案件,忽视了案件的特殊性和我们的国情、民意、人性、伦理。
“百香果少女杀人案”地图
虽然法律无情,条文冰冷,但执法者是有情的,正义需要温度。
即使就法律而言,杨光义的自首也不完全彻底,不足以从轻处罚。
1.杨光义虽主动投案,但在公安机关掌握一定线索并传唤讯问后,迫于外界压力,并在家人的劝告下投案自首;
2.杨光义虽然供认了强奸致人死亡等主要犯罪事实,但故意隐瞒了关于强奸的一些重要事实,特别是犯罪的残忍性;
3.杨光义虽然认罪,但实际上并没有悔改,也从未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4.杨光义主动投案,虽对案件侦破起到积极作用,但未达到临界水平。即使他没有主动投案,公安机关也会很快锁定他的嫌疑,对他进行抓捕。
更重要的是,刑法规定自首的犯罪分子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处罚。
也就是说,罪犯自首,法院不一定要从轻处罚。主要看案件的性质,犯罪的情节,案件的影响,罪犯的态度等等。
笔者认为杨光义的自首情节与其残忍的罪行相比,不足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立即执行死刑,不足以严惩犯罪,杀鸡儆猴,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最高法院关于审查音量调整的决定
杨晓燕的母亲陈丽岩更不能接受这一结果,并委托律师向广西高院提出申诉。
与此同时,各大新闻媒体也纷纷宣传报道,全国人民义愤填膺,要求严惩凶手,血债血还,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
2020年5月10日,最高法院决定对杨光义强奸案在广西高院进行二审复核。一旦在调卷审查中发现二审判决变更错误,最高法院可以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最高法院的判决给杨晓燕的家庭带来了一线希望。他们相信最高法院一定会做出最公正的判决,让不幸离世的女儿彻底安息。
2020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本案。
听到这个消息,陈丽岩非常激动。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2020年12月15日上午,百香果少女案由广西省高院再审。
审判的前一天晚上,陈丽岩非常紧张,几乎一夜没睡。当天早上7点左右,她离家赶到灵山人民法院,作为受害人的直系亲属参加庭审。
最高法院的重审决定
审判主要集中在四个问题上:1 .杨光义的罪名和罪数;2.杨广义的精神状态,是否需要进行精神病鉴定;3.是否应当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4.自首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自首能否从轻处罚,是之前一、二审法院的主要分歧,也是二审改判的关键。
一审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杨光义虽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其自首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应予惩处,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但在二审中,广西高院认为,杨光义的自首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为一审量刑不当,死刑被减刑,限制减刑。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休庭,择日宣判。
2020年12月28日,陈丽岩等待了半个月的广西高院的判决: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义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二审之前,死刑被减为缓刑。为什么这次再审撤销了原判?
对此,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解释称,杨光义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如上改判。
广西高院的再审判决
2021年1月17日,最高法院以(2021)最高法第78493152号裁定书核准广西高院死刑,并多次使用“严厉”、“严厉”、“极端”等字眼评价杨光义的犯罪行为:
对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人民之所感、之所愿、之所盼。杨光义的犯罪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也违背了正义和人情。它严重突破法律界限,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对社会危害极大。杨光义虽然投案自首,但没有依法从轻处罚。
最后,最高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桂刑再字第6号刑事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原审被告人杨光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正义不能缺席,罪刑法定。10岁的百香果女孩终于可以安息了。
核准杨光义死刑的审判长
逝者已矣,生者犹存,我们更应该关注逝者的亲人。
如今,杨晓燕去世已经三年多了,但陈丽岩心中的伤痛却丝毫没有减轻。
每次看到村里同龄的女孩,她都会想起自己的女儿;每当有人给她讲那个悲惨的秋天,她都会双手捂着脸,沉默,抽泣,然后沉默。
这位51岁的母亲,身高1米5多,体重只有70多斤,由于长期工作,看上去比同龄人苍老,失去女儿的痛苦让她显得异常憔悴。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位不幸的母亲有一个英勇的丈夫。
2009年8月26日,陈丽岩的丈夫正在水库旁的工地伐木。听说包工头的小儿子不慎落水,想都没想就跳进水库救人,包工头和落水的孩子都淹死了。
那年,陈丽岩41岁,怀孕4个月。
丈夫去世后,一家人的生活变得更糟了。父亲劝她再婚,公公婆婆没有反对,但考虑到孩子,陈丽岩不同意。每次去地里干活,她都带着最小的三个孩子,整天干活。
为了谋生,陈丽岩在家门口种了一亩百香果林。每当收获的季节到来,他就让几个孩子去采摘百香果,送到收购点去卖,勉强维持家庭。
但坚强的母亲没想到,不幸接踵而至。
杨晓燕的母亲陈丽岩泪流满面。
五年后,陈丽岩的父亲死于车祸,而肇事者逃逸,至今他也没有被绳之以法。
9年后,小女儿燕子以最残酷的方式失去了10岁的生命。
都说好人有好报,但丈夫壮烈牺牲是这样的“好报”吗?
更让陈丽岩无法接受的是广西高院的二审改判结果。
面对记者的采访,这位历经诸多不幸却依然坚强的母亲崩溃了,哭着说:“太无辜了,这世上还有这样的正义吗?我女儿无缘无故被他伤害。我只想要他的命换命……”
然而,世界上总是有正义的。在媒体的宣传、最高法院的直接质询和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下,“百香果少女杀人案”终于水落石出,凶手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面对这个结果,陈丽岩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媒体和律师,感谢关心我们的全国人民,我的小燕子能得到满足...
迟到的正义终究是正义。一直感谢,发自内心的真诚。
2021年2月2日,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光义执行死刑。
死刑执行前,钦州中院告知杨光义可以申请会见其近亲属,但杨光义拒绝申请。这个没有人性的凶手,在死亡的那一刻会不会有一丝悔意?我们无法判断。
然而,魔鬼终将为他的恶行付出代价。惩罚他的是被人民唾弃的法律之剑。
杨晓燕的母亲陈丽岩痛哭流涕。
刑事诉讼结束后,陈丽岩还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令杨广义赔偿31万元。
2021年3月12日,钦州中院发出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退还杨光义抢劫杨晓燕向陈丽岩销售百香果所得的32元。
此外,31万元的赔偿款,陈丽岩一分钱也拿不到。由于杨光义名下无存款、无财产可供执行,陈丽岩的民事诉讼到此结束,完全是无奈之举。
直到现在,杨晓燕谋杀案的阴影一直萦绕在陈丽岩的家人心头。
事发至今已经三年多了,陈丽岩始终无法准确指出女儿遇害的详细地点,因为她一直不敢去,害怕在那里留下的痕迹会勾起她痛苦的回忆。
与女儿被害前的轻松相比,陈丽岩变得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她在家里贴了很多护身符,还亲自缝制了护身符给孩子们挂起来。
如今大女儿在外打工,二女儿在外读大学。陈丽岩非常担心两个女儿的安全,经常给她们打电话:“不要轻易相信人,即使是太亲近的人也要注意防范”。
三女儿在镇上上初中后,家里只剩下小儿子。陈丽岩花100元买了一部老年手机放在家里,让儿子放学回家后可以联系他报平安。当第三个女儿周末回家帮助她和她最小的儿子工作时,陈丽岩总是告诉他们,他们不能独自去离家一公里以上的地方。
当陈丽岩想起他的女儿时,他掩面哭泣。
此外,自责的感觉不同程度地折磨着陈丽岩。
尽管女儿已经离家三年多了,陈丽岩仍在不断后悔。她很后悔,如果那天没有让姐妹俩出去,如果她让两个孩子同时行动,也许一切都可以避免。
心理专家说,陈丽岩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心理阴影难以消除,普通的干预很难奏效,治愈她可能还需要时间。
为了忘记悲伤的记忆,陈丽岩搬了家。
按照当地习俗,大年初一不能拜未婚女儿。陈丽岩干脆烧掉了燕子所有的个人物品,衣服、玩具、书籍甚至证书,所有这些都被烧成灰烬,散落在他的百香果田旁边的河里。
新搬来的家几乎抹去了燕子的所有痕迹,全家人都有意封存了所有关于燕子的记忆,连“燕子”这个名字现在在家里都很少提起。
陈丽岩没提,“怕孩子伤心”;孩子也没提,“怕妈妈伤心”,彼此都不理解。偶尔最小的弟弟会说些什么,三姐就揪着弟弟的耳朵说:“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不说了。”
但是陈丽岩从未忘记她的女儿。每天早上,不到六点,陈丽岩就独自在田里劳作,在熟悉的百香果田旁边,抬头望去,他看到了他女儿悲惨死去的那座山。
杨晓燕的百香果园(远处就是她被杀的那座山)
清晨,鸟儿不时飞过,像归来的燕子。
2022年1月22日,“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入选“2021年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十大案例”,这是全国1.2亿人共同投票的结果,也是对百香果女童最好的纪念。
此案后,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要坚决依法严惩;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罪,一般不允许缓刑和假释。坦白从宽依法从严控制,减刑依法从严控制。对于性质恶劣、危害极大的,该重罚甚至死刑的都要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形成不敢侵害儿童的法治氛围。
“百香果少女杀人案”真正推动了新时代的法治建设,让大家明白了这个道理:如果心魔投案自首可以得到法律的原谅,那我们又该如何保护那些真正应该被依法保护的人呢?
多少年后,人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可怜的百香果女孩。[/s2/]
本文标签: 10岁小孩有什么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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