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37 | 评论: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通过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8条[处罚种类]
第1款: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另一名男性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理解和应用
[警告]
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告。其目的是确认违法者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使其在未来停止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警告同样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好吧]
它是指行政机关强制行为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从而损害或剥夺行为人某些财产权利的一种处罚。罚金是对违法者财产权的剥夺。罚金作为一种行政处罚,不同于刑罚中的罚金。罚金是附加刑,只能适用于触犯刑法并构成犯罪的个人或者组织,适用罚金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罚款作为行政处罚,也不同于罚款作为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前者是行政行为,后者是司法行为。
[责令停产停业]
是指行政机关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从而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行为人生产经营能力的处罚。
[扣留或吊销执照、许可证和相关证书]
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者限制或者剥夺一定资格的处罚。
在我国,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涉及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属于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
[没收非法所得和财产]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取得的财物收归国有的处罚。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违禁物品或者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适用本行政处罚时,不得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其他财产或者其他公民、法人的财产。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时,注意区分财物是否直接用于违法行为,是否属于行为人本人。
[行政拘留]
是指有关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在短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我国目前的行政拘留主要是治安拘留,所以行政拘留也叫治安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特定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依据行政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实施的惩戒措施,后者是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对应当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强制措施。此外,行政拘留的期限不同于刑事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这一规定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其他类型行政处罚的规定仍然保留并有效;第二,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还可以设定除《行政处罚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处罚种类。
参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处罚种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处罚种类】和第八十九条【对违法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中违法所得的认定办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复函(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请示);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违法排污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意见
第九条[依法设定行政处罚]
第一款: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第二款: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理解和应用
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法律不仅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各种行政处罚,还可以规定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此外,由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等人身处罚,都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应当也只能由法律设定。其他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参见
《立法法》第八条[立法事项]
第十条[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利]
第一款: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第二款:法律已经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行为范围、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作出规定。
理解和应用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据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行政处罚设定权的特点:一方面,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比宪法和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具有更大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受到一定的限制,不仅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而且法律已经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规定。此外,行政法规可以根据刑罚平等原则设定任何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
参见
《立法法》第九条和第六十五条[授权][行政法规制定权]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设定权]
第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第二条: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规定行政处罚的。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规定。
理解和应用
[地方性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具体要求]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 (一)法律、行政法规已明确规定受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地方性法规不得新增受行政处罚的行为;(二)法律、行政法规对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某一行为已经设定几种处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增设或者变相增设其他种类的处罚。如果法律只规定了警告和责令拆除,地方性法规不能增加罚款;(三)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行政处罚范围的,地方性法规只能在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内作出规定,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内提高下限或者降低上限,但不得突破行政处罚范围,降低下限或者提高上限。比如,法律规定对某一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出这个范围,处以5000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
[单行条例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
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但是,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不设定行政处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甚至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都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参见
《立法法》第七十三条【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事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函)的答复
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规章的行政处罚设定权]
第一款: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款: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款: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理解和应用
[法规]
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违反行政秩序的行为]
这里的行政秩序包括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但不包括一个单位或一个系统内的管理秩序。比如有些规定是管理一个单位或者一个系统内部事务的内部规范,这种规定不能设定行政处罚。
[罚款限额]
“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是指国务院根据部门规章规定罚款的具体标准。这个具体限额应该是“一定数额”。此外,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的罚款超过国务院规定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法规能否规定相关资质证书和批准证书的收缴]
没收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使用条件的资质证书和批准证书不属于行政处罚,规章制度可以将这种行为规定为行政措施。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包括目前由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局,如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等。虽然我国宪法和组织法没有明确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可以制定法规,但考虑到这类机构是主要的行政执法机关,专业性强,其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法律法规不可或缺的手段。所以行政处罚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直属机构可以制定规章,但是规定了国务院可以授权直属机构设定行政处罚。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不一致的,如何适用?]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参照本规则。《立法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就同一事项的条款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该地方适用该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根据上述规定,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可以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果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可以按照《立法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理。
参见
《立法法》第八十条[制定规章的权利]
第十三条[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权]
第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条: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理解和应用
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罚款限额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可以不受国务院对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的罚款限额的限制。但在一个省或自治区范围内,宜制定统一的具体执行标准,设区的市不宜单独制定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
参见
《立法法》第八十二条【地方政府规章】
第十四条[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一款: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理解和应用
[其他规范性文件] [/S2/]
本条所指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没有制定法律或者地方性法规权的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制定行政法规或者规章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的章程,政党的文件等。上述规范性文件因其性质,不能设定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因此,不能设定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虽然不能设定行政处罚,但可以在上级法律、法规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作出具体规定。
本文标签: 交警乱开罚单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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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贪图美色
2022-03-11 14:28:40 回复
将这种行为规定为行政措施。[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包括目前由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局,如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等。虽然我国宪法
新世纪美男
2022-03-11 15:58:35 回复
得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参见《立法法》第八条[立法事项]第十条[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利] 第一款: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第二款:法律已经规定了对
体面人
2022-03-11 12:17:42 回复
公安机关)依据行政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实施的惩戒措施,后者是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对应当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强制措施。此外,行政拘留的期限不同于刑事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这一
我本闲凉
2022-03-11 08:12:59 回复
处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不一致的,如何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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