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6 | 评论:3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17)粤0112民初字第2382号
首汽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李: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锐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李、第三人首汽租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18年1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办公区11号法庭(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o 2017年10月27日
委托代理人:蒋丽莎电话:020-83009836
职员:廖倩茹电话:020-83009831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黄埔区人民法院商事庭
邮政编码:5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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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炮灰不想死
2022-03-11 12:49:19 回复
将进行缺席审判。特此公告。o 2017年10月27日委托代理人:蒋丽莎电话:020-83009836职员:廖倩茹电话:020-83009831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黄埔区人民法院商事庭邮政编码:510700
溺爱你
2022-03-11 13:2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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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剑听風
2022-03-11 16:0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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