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30 | 评论:3
我们都知道,刑法修正案(XI)于今年3月正式实施,增加了危险作业罪。但细心的网友很容易发现,危险作业罪与此前执行的非法经营罪存在重叠。如果两人都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什么罪名最合适?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这两个罪名的定义: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匿、销毁相关数据和资料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和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危险,但拒不执行的;
(三)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从事采矿、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活动的。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只要确实存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危险,就可以界定为危险作业罪。但这里强调的是发生重大伤亡或现实危险的可能性,而不是强调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品或者其他限制经营的商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经营许可证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准文件,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如果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属于其他限制类商品,因为需要特别许可)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这里强调的是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
由此可见,两罪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一是危险作业罪的处罚更为严厉,为五年以上,而危险作业罪为一年以下;其次,非法经营罪强调的是“情节特别严重”,也就是说,至少要数额特别巨大,比如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五万以上或者收入一万以上,而危险作业罪没有这个要求。只要是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不管卖了多少,收入几何都可以追究,只要对周边人员的安全或者员工的生命财产造成了现实的危险。
所以这两个罪名看起来有点类似,但是在使用上还是有点区别的,危险作业罪似乎更容易被不经意触碰到。例如,浙江省今年公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如非法经营氧乙炔、无储存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有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等。,对周边居民构成安全威胁,已按危险作业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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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重大伤亡事故依照什么法律法规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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