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证券性质和当事人个数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银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银行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因此,银行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而
1.证券性质和当事人个数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
银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银行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
因此,银行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而银行本票只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与收款人
2.主债务人不同
银行汇票为委付证券,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自负到期偿付的义务,不必办理承兑手续
3.有无承兑不同
银行本票无需承兑,银行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4.有无资金关系不同
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关系;银行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5.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不同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银行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银行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6.付款人的责任不同
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而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7.票据种类不同
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8.付款方式不同
银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
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而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无此特别限制
10.金额固定与否不同
银行本票的金额是固定的,而银行汇票的金额不固定

你理解的没错,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最大的区别,就是本票不能跨行使用,但汇票可以举个例子,工行给你开了一张本票,你只能到工行使用,但如果是汇票,你可以在包括工行在内的几乎所有银行使用基于这个优点,大多数情况下企业都愿意使用汇票,很少有使用本票的另外还有一个区别,本票基本是不能透支的,但汇票多数情况下可以透支那基本本票差不多是可以淘汰了是吗?汇票可以透支是什么意思?企业不是把钱存进了银行,银行才给票吗?如果支付的时候汇票里的钱不够,银行会从企业的账户里面扣吗?不可能是银行先付吧...

本票(PromissoryNote)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个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BillofExchange/PostalOrder/Draft/MoneyOrder)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本票、汇票之间的区别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主要区别(1)本票是自付(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付证...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①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②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⑤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④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⑤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