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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专业化、精细化是法律人的必由之路。赵昌坤律师选取的案例切口小,渗透深,逻辑清晰,叙述详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他丰富的干货经验对青年律师的成长大有裨益,这也是《绿法秀》栏目的宗旨。赵昌坤律师西南政法大

专业化、精细化是法律人的必由之路。赵昌坤律师选取的案例切口小,渗透深,逻辑清晰,叙述详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他丰富的干货经验对青年律师的成长大有裨益,这也是《绿法秀》栏目的宗旨。

赵昌坤律师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擅长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近五年代理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人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产权纠纷、公司相关纠纷、刑事辩护等诉讼仲裁案件100余件。



委托律师办工伤注意啥(赵长坤律师:一起工伤案件的代理谈财产保全在劳动仲裁阶段的操作)

1

简介

2018年,我们律师代理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在劳动仲裁阶段,我们的律师巧妙地运用财产保全的手段,促使对方接受了我们在劳动仲裁阶段的调解方案,案件在仲裁委员会开庭前调解结案。这个案件,涉及劳动仲裁阶段的财产保全,比较典型。为了帮助您了解劳动仲裁阶段的财产保全操作,特制定本条。



2

基本事实

案件是我去人社局给其他当事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时知道的。我看到他的时候,看到他拄着拐杖,腿上缠着纱布,打着夹板固定,和妻子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徘徊。他认出我是律师,就走过来问我能不能咨询工伤的事情。我愉快地接受了咨询。

通过沟通,发现当事人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从脚手架上摔下,腿骨骨折。希望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认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不愿意帮助当事人进行工伤认定。经过沟通,当事人愿意委托我代理他们的案件。


3

寻找办案思路:如何快速获得工伤赔偿?

我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约好,陪同委托人到工地取证,对工地和施工单位张贴的文件进行拍照,并请工友收集证言。由于项目处于施工阶段,工人们担心为客户作证会影响他们继续工作。我会给工人们做思想工作,告诉他们都是农民工。今天的工伤发生在我们的当事人身上,明天的工伤可能发生在其他劳动者身上。今天大家都不愿意作证。之后还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权益难以保障。同时我也跟工友们说了,只需要他们作证,不要求他们出庭作证。

在我的耐心劝说下,几个工人终于同意作证,为工伤的发生作证。我收集了现场照片后,连同当事人提供的工资流水、工人提供的证言、我起草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等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一起,提交给了人社局。人社局收到鉴定材料后,通知公司在人社局做调查,也做了证人证言方面的调查,最终做出了工伤认定决定。

本案的焦点不在于工伤认定,而在于是否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工伤赔偿。办理过工伤案件的律师朋友应该都知道,工伤案件有很多程序。如果公司一直拖,可能要两年才能办完手续。

工伤案件可能涉及的程序简述如下:

1.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就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确认和劳动仲裁。如果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会涉及法院的一审、二审程序;

2.劳动关系确认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后,如果公司不服认定结果,还会涉及撤销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诉讼一、二审程序;

3.行政诉讼后,劳动者申请仲裁赔偿时,还会涉及仲裁程序,以及对仲裁裁决的一审、二审诉讼。

如果以上程序都完成了,两年过去了。我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我需要想一个合适的办法提前结束节目,以免耽误公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后,公司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我抓紧时间协助当事人做了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赶紧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案件立案后,我带当事人到公司,试图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公司一直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合理,不愿意支付除医疗费以外的其他相关赔偿。我敏锐地意识到公司没有谈判的意愿。在之后的劳动仲裁和诉讼中,公司大概会想尽办法拖延程序。我必须找到一个适当的方法来提前终止程序。

按照通常的操作,无论是公司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工伤认定,还是提起仲裁和劳动关系确认的一审、二审程序,都是公司的程序性权利。劳动者只能道德谴责,没有办法阻止公司行使程序性权利。我需要想办法提前结束程序,让当事人不至于陷入道德谴责的境地。


4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我想到了财产保全,但是我也有疑惑,因为我代理了很多民事诉讼的案件。我知道一般情况下,我只能在法院诉讼阶段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财产。在劳动仲裁中,很少会申请财产保全。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试一试。但我不能盲目启动程序。我想找到相关证据。如果法律有效,我会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沟通,要求启动财产保全程序。我搜索了劳动仲裁阶段申请保全的依据,果然发现了2017年人社部和最高法联合发布的一条条意见,意见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二)规范保全程序衔接。因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导致仲裁裁决难以执行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告知劳动者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劳动者申请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和《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转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驳回申请的,应当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并通知仲裁委员会。”

除了上述规定,我还对地方司法文件进行了搜索和梳理,发现继2017年人社部和最高法出台文件后,2018年又陆续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这些规定真的太合适了,不全列举如下:

我查了一下上面的规定,拟了一份保全申请,有一个给当事人发工资的公司的银行账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保全申请。经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人员沟通,办案人员同意出具调取函,我将带调取函到法院保存。转信如下:


5

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取函后,我已经知道财产保全程序基本可以启动了。但是只有一个银行账户,很难保全公司财产。如果不保全相当数量的财产,很难对公司施加压力。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更多的财产线索。作为劳动者的代理律师,我很清楚单靠自己的努力很难找到对方公司的财产线索。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法院查出来。如果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发现,会事半功倍。但是我怎么才能说服法院帮我查清楚呢?办案还是要以法律为依据。我又搜索了一下法律条文,搜索结果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期间,保全申请人可以向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人申请查询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责令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金额范围内的财产,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法律依据很好找,但是做律师的朋友都知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不一定能推动法院主动查询。我还是得想办法说服执行人员帮我打听一下。我知道在工伤案件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通常是把工伤职工作为弱势群体对待的。看来还是要从情理出发,争取办案人员考虑工伤职工的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特殊案件。

好事多磨!我设法说服办案人员得到他的帮助。办案人员走了三家银行,终于把对方公司的账户 30万现金存了下来,我知道下一步就好办了。

巧合的是,法院保留对方公司账户的时间,正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时间。那天,我和当事人早就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开庭了。开庭前,对方公司态度强硬,似乎没有办法调解。

但就在开庭半个小时左右,画风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方公司的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接到公司电话,公司老板告知法院已保全公司账户,案件不宜继续开庭,并邀请我们的当事人和律师与公司协商解决,态度诚恳。我知道我掐了对方的七寸。在这样的情况下,协商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很大,协商解决问题对双方都有利。所以我同意暂缓审理,和公司协商。

我和我夫妻到公司后,发现阵容明显和以前不一样了。阵容中有分公司的老板和总公司的副总裁。看来他们这次是真的想解决问题了。公司老板也很有诚意,当即表明只要当事人今天能解除公司账户的安全,提出的条件全部同意,但也希望当事人能考虑公司的困难,降低要求。

经过反复交涉,公司同意支付 23万元作为工伤赔偿金。双方达成协议后,双方前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调解书,在这里,本案正式宣告代理终结。


6

结论[/s2/]

通过这个代理机构,我们律师了解到,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也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避免公司拖延诉讼。同时,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单纯依靠常规手段解决问题。我们可以找到非常规的方法给对方制造压力。当对方感受到压力时,要及时寻找机会协商,努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本文标签: 工伤委托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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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感慨人生

    感慨人生

    2022-03-11 15:38:46    回复

    过这个代理机构,我们律师了解到,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也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避免公司拖延诉讼。同时,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单纯依靠常规手段解决问题。我们可以找到非常规的方法给对方制造压力。当对方感受到压力时,要及时寻找机会协商,努力通

  • 扛不住你的诱惑

    扛不住你的诱惑

    2022-03-11 17:12:34    回复

    请财产保全吗?我想到了财产保全,但是我也有疑惑,因为我代理了很多民事诉讼的案件。我知道一般情况下,我只能在法院诉讼阶段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财产。在劳动仲裁中,很少会申请财产保全。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试一试。但我不能盲目启动程序。我想找到相关证据。如果法律有效,我会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沟通,要求启

  • 泡妞大佬

    泡妞大佬

    2022-03-11 09:01:29    回复

    司没有谈判的意愿。在之后的劳动仲裁和诉讼中,公司大概会想尽办法拖延程序。我必须找到一个适当的方法来提前终止程序。按照通常的操作,无论是公司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工伤认定,还是提起仲裁和劳动关系确认的一审、二审程序,都是公司的程序性权利。劳动者

  • 凶

    2022-03-11 11:11:29    回复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二)规范保全程序衔接。因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导致仲裁裁决难以执行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告知劳动者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劳动者申请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和《仲裁案

  • 甄莲建苑

    甄莲建苑

    2022-03-11 06:13:28    回复

    厉害了

  • 洪艺勤泰

    洪艺勤泰

    2022-03-11 06:13:28    回复

    不会吧

  • 管奇月程

    管奇月程

    2022-03-11 06:13:28    回复

    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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