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8 | 评论:2
作者:周庶民律师,欺诈辩护律师,广强所欺诈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成员。
1997年刑法颁布前,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骗取他人大量财物的,成立诈骗罪。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规定了经济合同诈骗的六种“非法占有目的”形式(包括挥霍、隐匿财物、取得财物后逃逸等。).1997年修订的刑法增设了合同诈骗罪,并在1996年司法解释中提炼整合了“经济合同诈骗‘非法占有目的’的六种表现形式”,从而形成了合同诈骗罪的四种常见表现形式和一个综合条款。
《刑法》第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的常见形式有:………………………………………………………
从1996年的司法解释和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往往事后挥霍、逃逸。但不能简单理解为任何挥霍或逃匿的行为都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必须构成合同诈骗罪。
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在实践中机械地套用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很容易断章取义。比如,对于诈骗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解释列举了其常见的形式,可以涵盖绝大多数情况。但司法实践中的案件比理论上的复杂多样,不排除在少数情况下,当事人具有司法解释所列的形式,且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准确把握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的内在含义,结合上下文理解其完整含义,灵活运用于司法案件。
关于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2001年)、《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予以说明。这两个文件虽然列举了金融诈骗案件中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常见情形,但对于合同诈骗等诈骗犯罪的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也是有用的。从合同诈骗罪的成立和演变以及对金融诈骗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规定来看,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列举了这么多常见的表现形式,其表达的核心点就是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财物加以控制,排除他人控制,这本身就是非法占有。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一系列行为(如挥霍财物、逃匿等)的目的不是为了避免返还财产,也不是为了排除他人对他人财物的占有而是为了占有,则不能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更不能简单客观地归责,进而可以认定其已成立合同诈骗罪或其他诈骗罪。
以司法实践中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的案件为例:
本案中,检方指控:程某注册成立地板专卖店,收受张某等44名客户定金45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程毫无诚意可言。拿到定金后,他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已交定金客户的安装要求,拒绝履行,并将定金用于赌博和购买地下六合彩。他挥霍了专卖店的资金,导致无法经营。2016年底,他弃店逃跑,导致专卖店收到的45万元定金无法返还,签订的木地板订购合同无法履行。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收受对方定金45元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检方定罪的逻辑是:先认定程完全没有履行的诚意,再认定其拖延履行,赌博挥霍,致使专卖店资金链断裂,无法经营,弃店逃跑,最终导致45万元定金无法返还,构成合同诈骗罪。
笔者认为,检方先主观认定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再强行解释。这种表述本身就有问题,容易导致定罪的结果。这不仅存在于个别案例,也可以说是普遍现象。一般来说,应当提供完整的证据证明每一行为的性质,每一行为的组合是什么性质,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不是事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然后再谈具体表现,这是先以武力解释犯罪,而不提供任何真正充分的证据,企图混淆合同诈骗与武力合同纠纷的关系。按照这种入罪的逻辑和表述,民事案件中的大部分合同纠纷都可以入罪。
本案中,程某当然赌博,挥霍财物,但他也是在赌博的同时履行与客户的合同,并没有因为赌博而拒绝履行合同。程总是履行完合同才走,走的时候也没带钱走。他之所以离开,是因为被高利贷者恐吓,是不得已而为之,并不是为了逃避责任。
程在2016年底离店前,一直从厂家转账进货,并向厂家支付当时收取的客户保证金金额对应的货款。本案中,有发票、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程将其收到的大部分定金转入厂家的转账账户用于转移货物,之前的转账为38万元。程在六合彩案、高利贷案中虽向案外人账户转入15万元,但后来补进了15万元。程某作为货币的一种,对其账户内的资金使用享有支配权,对其账户内的资金使用不能想当然地推断程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上述行为均表明程在离店前一直在开展经营活动,履行合同,而非检方指控的“完全不履行诚信”。如果不履行自己的诚意,程为什么在收到客户定金后,又把大部分投入到购买中?检方指控程“根本没有尽到诚意”是缺乏依据,强行鉴定。
基于上述原因,法院最终以检方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程无罪,当庭释放。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合同诈骗罪并不一定是因挥霍或逃匿而产生的。行为人虽然赌博挥霍财物后逃逸,但不是以逃避责任为目的。如果他没有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意图,就不应该构成合同诈骗罪。
本文标签: 合同诈骗为什么另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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