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8 | 评论:2
每一段婚姻都是对夫妻双方维持关系的能力和决心的考验。能力和决心的动力来源是夫妻家庭的感情。
对于再婚夫妻来说,因为双方都经历过失败的感情,面对新的婚姻应该注意什么?
再婚夫妻,女方回娘家不归,又为什么不愿离婚?原告:男,1980年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廊坊市。
被告:女,1982年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廊坊市。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公开审理。
原告(男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女1。婚生子女2名由原告(男方)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3.诉讼费由被告(女方)承担。
原告(男子)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均再婚。经人介绍认识后,他们于XXX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
原、被告婚前了解甚少,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真正的夫妻关系。被告(女)经常和原告(男)吵架。近几年,被告经常不回家,不理会自己的孩子和原告。
被告(女)自2019年6月回娘家后一直未回家。
原告(男方)多次带被告(女方)回家,但被告就是不回来,所以原告和被告真的一点夫妻感情都没有。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由于婚生子女一直由原告(男方)抚养,被告(女方)从不关心,子女自愿随原告生活,请法院判决婚生子女全部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妇女)辩称:
我不同意离婚。我们俩的夫妻关系还没有完全破裂。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我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及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的事实如下:
原、被告均再婚。原审被告经人介绍,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登记时间为×××年×月×日
结婚后,我会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在XXX,XXX。2021年3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认为:
经过婚前的相处和婚后的共同生活,原、被告双方建立了良好的感情基础。
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也在情理之中,吵架在所难免。但只要多关心对方,多沟通,珍惜夫妻感情,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努力改善夫妻关系,就有希望和好。
原告虽要求离婚,但被告拒不离婚,且原告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对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男方)要求与被告(女方)离婚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男方)负担。
书写君的情感解读案件中的事情并不复杂,或许生活中有很多磕磕碰碰,两人都没有细说。
男方主要指出双方,“婚前了解少,草率结婚。”还指出女方“经常和原告吵架,近几年经常不回家,对孩子和原告都不理不睬。”
尤其是2019年6月女方回娘家后,至今未回过家,至今已一年多。
而女方不同意离婚,为什么?
你是在等那个男的道歉认错,然后回家接吗?还是不想承担孩子抚养费?还是另有隐情?
他们是再婚夫妻,现在再婚夫妻也很常见。但为什么在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双方都没有认真思考自己之前的错误,这段婚姻就要破裂到边缘了?
其实回到案例,本质上夫妻生活并没有实质性的问题,只是经常发生争吵。他们的困难在于,双方都没有太大的动力去解决矛盾。
看双方的叙述,好像是双方发生冲突后,女方回娘家,男方也不管。双方不是都有错误吗?
但是他们想过自己的问题吗?还是因为是再婚夫妻,不想再难过了?
其实我们看看案件双方所花的时间,仔细看一下,体会一下法院的判决,回家看看两个孩子出生的时候双方有多开心。
“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也在情理之中,争吵在所难免,但只要多关心对方,多沟通,珍惜夫妻感情,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努力改善夫妻关系,双方都有和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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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离婚女方起诉男方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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