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2 | 评论:3
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援助、法律救助或司法救助,基本上是指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通过减免法律服务费、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对司法系统各方面、各层次中因经济困难等因素而无法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基本权利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权益实现一种法律保障。法律援助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主要包括法律费用减免、提供免费律师服务、公证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援助有以下特点:
(1)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现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有义务实现这一原则。考察法律援助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援助作为一种文明、先进的法律制度,从其产生、发展到完善,都与职能和法制建设密切相关。以和政府的名义组织领导,以法律的形式建立和组织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进行具体实施,是现代法律援助的显著特征之一。
(2)社会福利。法律援助的设立体现了对特殊社会群体的福利政策。目前,社会特殊群体的经济收入仍然普遍较低。当他们遇到法律问题时,要么通过支付法律服务费来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要么因为无力支付法律费用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法律援助就是为他们减免法律服务费,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使特殊社会群体在不影响其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切实保障其合法权利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援助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
(3)司法救济。司法公正作为社会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机关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本前提。在诉讼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或者受经济条件的限制,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公正的原则就得不到体现。法律援助的出现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为当事人指派律师或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帮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从制度上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司法人权,从而保证了司法公正原则的实现。
法律援助的意义法律援助在保障司法人权、实现司法公正、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人们为解决各种社会冲突而追求的法律理想和法律评价,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质正义要求法律和制度平等适用于所有人,使他们能够享有公平的机会;程序正义强调对不同的情况和不同的人做出不同的调整,以达到公平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个体之间经济状况、知识和信息的差异,一些人很难通过平等的机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客观上造成了程序上的不公正,进而影响到实体上的不公正。因此,法律援助的设立有利于克服维护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的司法障碍,从而成为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
2。确保实现法律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是指一个的所有公民,不论其社会地位、财产、种族、年龄等差异,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严格来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种程序平等的权利,并不能保证实体法律权利的平等。法律援助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促进公民平等地进入司法程序,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实现法律面前事实上的人人平等。
3。促进法制完善,强化社会管理职能
法律援助的出现,基于法律体系的相对完善和律师制度的发展,在实现法律对社会的管理功能、扩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覆盖面、完善法律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突出了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特征。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法律援助的起源和发展法律援助的萌芽应追溯到15世纪末的苏格兰王国。1995年,苏格兰国王亨利七世在一项法案中规定,“应当平等地给予穷人正义”,“根据正义原则任命的律师应当平等地为穷人服务”,并承认穷人有免交律师费的权利。苏格兰还建立了一个穷人登记系统,登记的人如果提起诉讼,可以免费获得法律顾问和代理人的帮助。上述法案和制度的提出,是西方法律援助的雏形,也揭示了现代法律援助的历史。
到18世纪末,随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胜利,现代法律援助也以“公设辩护人”的形式出现。1781年,《奥地利诉讼法典》规定有义务为贫困当事人支付案件费用;1873年法国雅各宾宪法规定“被告应有自己选择的辩护人或公设辩护人”,公设辩护人领取固定工资,为无力聘请律师的被告辩护。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的穷人法律援助,无论是由私人律师和宗教组织自发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还是由行政机关或公共援助机构实施的法律援助,通常都被视为律师出于公共利益和职业道德的考虑而自发向穷人提供援助的慈善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限制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程序。援助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贫困社会阶层。比如西班牙1771年创立的“穷人律师”轮换制,以及19世纪末美国各州律师协会的道德行为准则,只要求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为穷人囚犯提供辩护,而没有规定律师在民事纠纷中对穷人的责任。在19世纪,许多试图将法律援助的慈善性质与穷人获得法律援助的基本权利结合起来,提出了“基于慈善的应得就是基于法律的应得”的思想。
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人人享有的政治权利,逐渐被各国所认可。这标志着现代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律援助迅速发展,现代资本主义法律援助的发展逐渐演变为三种基本模式:
(1)为了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是用公共资金支付律师费,建立公共或私人保险形式的预付费法律服务系统,并由私人律师提供免费服务。这种模式主要在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等推行。
(2)在行政机关的指导和控制下,制定更广泛的援助项目框架,由私人律师提供公共性质的服务,同时允许一些社会组织为其附属成员提供援助。这种模式主要出现在英国、加拿大、瑞典等。
(3)法律援助作为更广泛的社会服务的组成部分,通过公共中心实施总体计划,以实现社会发展目标。这种模式是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美国的典型。
发展中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也相继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虽然发展中的法律援助不如西方发达完善,但在社会生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权保护制度,已经被《世界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所认可,成为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成为人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迄今为止,法律援助已在140多个建立,并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
中国法律援助的产生和发展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它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和法律背景,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1)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是法律援助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体系迅速建立和发展,将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实现法律关系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权利是必然要求。这客观上为法律援助的发展提供了土壤。
(2)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对法律援助的建立提出了客观要求。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们之间的贫富差距日益突出,一部分人的贫困将长期存在。在这种条件下,建立法律援助,重新分配法律服务资源,保护公民和经济条件较差的弱者的权利,实现司法公正,是的必然要求。
(3)中国审判方式和律师制度的改革是法律援助建立和实施的直接原因。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公正司法机制的要求,我国对刑事审判模式和民事审判模式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转变为“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在完成诉讼模式的转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应的,律师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再受编制限制,律师收入与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数量和质量直接挂钩。这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但也造成了部分公民因贫困而被剥夺了平等的法律服务。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实施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在中国建立的时间虽短,却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1994年初,司法部提出了探索建立和实施中国法律援助的设想。先是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开展了法律援助试点,然后是全国。
随着法律援助在各地的蓬勃发展和法律援助理论的广泛讨论,法律援助的立法工作也在加紧进行。1996年是中国法律援助立法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有三部法律规定了法律援助条款: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对刑事法律援助作了原则性规定,首次以立法形式勾勒出刑事法律援助的基本框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专章规定了律师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和义务,奠定了中国特色法律援助的主要原则和基本框架。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那些需要法律帮助但付不起律师费的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22万个,老年人维权协调机构7.8万个,均比“十五”末增长10%以上。
由此,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律援助工作的建立和实施全面启动。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立法机关也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援助立法活动。2003年,中国第一部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对《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确立的法律援助基本框架进行了重要补充,统一了法律援助程序,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法律援助条例》与上述法律法规相结合,共同构建了我国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
随着立法的发展,中国的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各地都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实施法律援助事务。广州法律援助中心于1995年正式成立,是中国最早的法律援助机构。北京于1996年成立了北京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北京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正式成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国法律援助中心。
为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各地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化建设。法律援助机构在乡镇社区和工、青、妇、老、残等社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和村庄建立法律援助小组。一些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特困救助基金,帮助那些没有钱吃饭、乘车回家或住宿的特困人员。
中国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一些地方律所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担任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的法律顾问,同时开通老年福利法律服务热线。此外,法律诊所作为一种新的法律教育模式在中国的出现,对改善法律援助起到了积极作用。起初,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七所大学都设立了法律诊所。后来其他学校的法学专业也陆续成立了法律诊所,成员包括法学专业的师生和专职律师,都是兼职志愿者。这些法律诊所依托专业优势,结合当地律师协会的法律人力和信息资源,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009年7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启动,即由一名志愿律师和一名法学专业大学生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至2011年,已覆盖西藏、新疆、青海、宁夏等19个省(区、市)。
法律援助的内容各国法律援助一般包括机构设置、经费来源、援助对象和条件、援助范围、援助方式、援助程序等。
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是法律援助设立和实施的关键,决定着法律援助的运作程序和资源配置,在整个法律援助体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前,世界范围内的法律援助组织主要有三种模式:
(1)设立由专职律师组成的公共法律援助机构,实施法律援助总体规划。例如,美国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十几个公共法律援助中心来实施法律援助项目。
(2)行政机关控制和引导私人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援助。例如,英国设立了20多个邻里法律咨询中心,聘请专业律师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3)私人执业律师的协助。
在我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主要依靠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机构。这说明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具有行政机关的性质,体现了法律援助的义务。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协助按规定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此外,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下,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的法律工作者和法学院的师生也可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资金法律援助经费是法律援助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目前,国际上法律援助资金主要有两种来源: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法律援助资金直接投入模式是指从不同渠道直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资金。主要渠道有:
(1)政府财政拨款。法律援助是一项义务,政府有义务为法律援助提供资金,以满足穷人的法律需求。
(2)设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这是弥补政府资金不足的一种方式。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律师信用基金的利息、胜诉后受援人按成本分担原则偿还的资金、向败诉方追偿的费用等。
(3)社会捐赠。法律援助具有司法救济的性质,世界各国都允许吸收社会和民间捐赠资金作为其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法律援助资金间接投入的主要方式是法院自由诉讼制度,即免除当事人的诉讼费。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投资成本低,实际效果明显。
中国法律援助的经费来源遵循“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捐赠为辅”的原则。政府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中国的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援助机构,其经费由国务院财政预算拨款,而各“分中心”的经费应由省级政府提供或筹集。
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1997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地方法律基金会作为吸收社会对法律援助捐赠的组织,为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开辟了可靠的资金渠道。资金来源包括国内社会组织、企业、贸易公司和个人的捐赠和赞助。存放在金融机构的资金收取的利息;购买债券、公司股票和其他证券的收益。
法律援助对象和条件法律援助对象是指有权或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并能获得减费、免费法律服务的当事人。法律援助对象在法律援助中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它是决定当事人能否获得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也是决定法律援助程序能否启动的关键。
目前,世界各地的法律援助接受者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援助受助人一般应限于经济有困难的人士。
(2)法律援助的对象是自然人,不是法人。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保障人权,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得到公正平等的实现。但是,法人不存在民事权利问题,只有少数向非营利法人提供法律援助。
(3)法律援助的对象受国籍和地域管辖的限制。有些规定,只有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才能获得法律援助。
我国的法律援助对象一般仅限于经济困难者和自然人。法律援助的特殊对象是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主要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2)刑事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中国的法律援助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充分理由证明需要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2)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法律服务费的。经济困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法律援助的需要规定。
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的范围是指能够提供法律援助的时间、空时间和社会领域,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关。不同和地区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有不同的规定,主要包括刑事法律援助和民事法律援助。
刑事法律援助一般包括刑事诉讼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住房、消费者权益、就业和就业环境等。中国的民事法律援助包括:
(一)公民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的案件;
(二)公民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三)公民要求工伤赔偿的案件;
(四)因见义勇为行为和受益人请求而产生的公民民事权益案件。《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法律援助方式法律援助方式是指或地区向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基本形式。法律援助的方式与法律援助的范围密切相关,并随着法律援助范围的扩大而变得更加丰富。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刑事诉讼中指定律师进行辩护;二是法院对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第三,律师减少诉讼或代理费,为贫困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中,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方式是我国法律援助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形式:
(1)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其中有公职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2)司法行政机关强制免费法律援助,即法律援助中心规定律师每年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工作,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的费用由律师承担,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三)律师事务所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收或者免收费用,律师的承办费用由所在律师事务所补偿。
(4)律师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法律援助基金,法律援助机构聘请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聘请的律师从援助基金中获得报酬。
中国的法律援助项目主要包括:
(1)法律咨询和法律文件的起草;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人;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书;
(六)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程序法律援助程序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向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审批、实施和监督的工作制度。我国《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审批、指派法律服务人员、结案报告等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我国法律援助实行四统一管理模式,即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审查、指定法律援助和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实施情况。
法律援助的监督和责任是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处置。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的发展前景在法律援助的发展过程中,各国根据国际社会的普遍要求和自身的发展水平,不断完善自己的法律援助。目标是:
(一)法律援助的相应立法不断完善;
(2)建立和完善独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和专门的法律援助学科;
(3)建立符合国情的法律援助资金供给体系,为实施法律援助提供相对稳定的经济保障;
(4)法律援助已经从一个小规模的慈善机构发展成为一个面向广大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一个维护公民司法人权的政府行为或者政府与社会的结合体。
中国的法律援助仍处于初级阶段,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1)缺乏专门立法;
(2)法律援助机构不健全;
(3)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突出;
(四)缺乏法律援助经费和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等一下。
针对我国法律援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加以改进:
(1)加强法律援助立法。《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中国统一立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应进一步加强立法,确保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衔接。
(2)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能够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统一、高效、科学管理的法律援助机构。同时,根据我国的实际,形成以救助为主,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为辅的法律援助机制,完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3)保障法律援助的经费来源。一方面,政府应承担更多的资金投入,使法律援助工作顺利进行;另一方面,积极向社会宣传法律援助的公益性,广泛开辟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
(4)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拓宽公民受益面,将更多公民纳入法律保障体系,提升法律援助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5)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首先,要不断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动员和组织优秀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其次,要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如定期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整体素质。
此外,既然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义务,那么在实施法律援助的每一个环节和阶段都应该加强政府的作用。
本文标签: 法律援助律师水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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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你压着我腿毛了
2022-03-11 11:29:53 回复
愿者行动启动,即由一名志愿律师和一名法学专业大学生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至2011年,已覆盖西藏、新疆、青海、宁夏等19个省(区、市)。法律援助的内容各国法律援助一般包括机构设置、经费来源、援助对象和条件
心都耍野了
2022-03-11 06:41:25 回复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法律援助的需要规定。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的范围是指能够提供法律援助的时间、空时间和社会领域,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关。不同和地区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有不同的规定,主要包括刑事法律援
我的小傻瓜
2022-03-11 16:50:00 回复
村庄建立法律援助小组。一些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特困救助基金,帮助那些没有钱吃饭、乘车回家或住宿的特困人员。中国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一些地方律所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担任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的法律顾问,同时开通老年福利法律服务热线。此外,法律诊所作为一种新的法律教育模式在中国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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